关于2010年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名单的公示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建村建函[2010]064号
颁布日期:2010-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0年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名单的公示

建村建函[2010]064号

根据《关于开展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统计公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09]616号)要求,按设垃圾收集点的自然村比例、建立保洁制度的行政村和乡镇的比例、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比例均在90%以上的标准,我部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70个县(市、区)村镇垃圾治理情况进行了评审,拟将北京市丰台区等30个县(市、区)确定为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10月13日起至10月26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评审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留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楠联系电话:010-589347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2010年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1.2010年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名单

http://www.mohurd.gov.cn/lswj/gs/jcjh201006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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