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5]882号
颁布日期:2015-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印发《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引导和规范制浆造纸企业环境管理,提升环境守法能力,提高制浆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我部组织编写了《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现印发给你们,作为指导制浆造纸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参考。

附件: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506/W020150612411995923591.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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