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人文修养与艺术鉴赏水平,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现将教学大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公共艺术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美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运用教学大纲的能力。要为教学大纲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对教学大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doc

http://www.moe.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3/04/07/20130407100043768.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3月21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