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647号
颁布日期:2011-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647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2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天韵星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于2011年5月15日至31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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