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阜政秘〔2014〕41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皖政秘﹝2014﹞4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国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地名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阜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普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阜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阜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树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甘宁阜阳军分区参谋长
董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孟林市民政局局长
苗育新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王虎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于向洋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滕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宋炯市民委副主任
万传红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汇汇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兴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陆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王朝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生德市水务局副局长
于强市林业局副局长
马传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都凤仁市卫生局副局长
郭琳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田刚市工商局副局长
郑梅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董坤市旅游局局长
王德金市测绘局总工程师
蒋霆阜阳北火车站纪委书记
徐世卿市民航局副局长
张华玲市地方志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苗育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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