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合肥市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合肥市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合政办秘〔2016〕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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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合肥市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6〕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2月19日
合肥市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市审计局
一、总体思路
2016年度审计项目安排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审计工作、审计监督全覆盖意见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为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合肥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在审计计划确定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力求在推进审计全覆盖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突出“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五项审计重点,将推进反腐倡廉贯彻始终,努力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二)统筹安排,扩大覆盖。
在审计任务安排上,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坚持滚动计划、有效整合、区别对待、循序渐进,对审计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实现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性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重大专项资金审计、国有资源审计六个全覆盖。围绕提高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宏观性、建议性,通盘考虑,统一安排各项审计项目。
(三)科学管理,整合资源。
在审计项目组织上,坚持整体工作“一盘棋”、年度工作“分阶段”、具体工作“突重点”,综合考虑项目计划、项目类型、人力资源、组织方式、工作强度等因素,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大力改进现场审计组织管理、作业管理,从严控制现场实施时间,突出目的性,提高有效性。着力推进审计方式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技术和方法,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三、审计项目
2016年我市计划安排4大类47个审计项目(不含投资项目),其中,市本级安排38个,上级审计机关安排9个。具体如下:
(一)财政审计。
1.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2个部门组织实施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等4个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对省巢湖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土地储备中心等6个部门及其所属32个二级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土地储备中心等4个部门及其所属13个二级单位开展决算(草案)审签。2016年1月开始,5月结束。
2.包河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通过对包河区财政管理、财力、重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决算真实性、完整性情况,政策执行及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审计,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行为,强化资金管理。2016年5月开始,11月结束。
(二)专项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
3.合肥市2015年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市重点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完善政策体系,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1月开始,5月结束。
4.合肥市扶持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扶持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我市扶持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和有效落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光伏产业加快发展。2016年1月开始,2月结束。
5.合肥市2013-2015年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捐赠款物的来源、种类、数量,救助标准和发放程序,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分配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促进捐赠款物、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财务管理规范。2016年1月开始,5月结束。
6.合肥市2015年度市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分析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执行与管理的规范性,并结合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重点检查有关社保基金专项支出的合规性及社会保障领域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促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管理。2016年1月开始,5月结束。
7.合肥市市直19家财政代理记账单位2015年度财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市直19家财政代理记账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促进部门规范财务管理、代账人员业务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1月开始,5月结束。
8.合肥市2015年度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森林合肥等生态建设经费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绩效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促进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更好地促进我市生态建设。2016年1月开始,5月结束。
9.合肥市2013-2015年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合巢经开区等四个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揭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2016年1月开始,5月结束。
10.合肥市2013-2015年公益性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摸清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及结构,揭示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设性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2016年8月开始,10月结束。
11.合肥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意见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通过审计调查,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促进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2016年8月开始,11月结束。
12.合肥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度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审计,维护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完整,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切实发挥好住房公积金的互济保障功能。2016年8月开始,10月结束。
(三)经济责任审计。
1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积极开展经济责任离任交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职责。对包河区政府、市司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市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广集团有限公司、庐江中学及5个县(市)公安局等15个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2016年5月开始,11月结束。
(四)投资审计。
1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跟进)审计和决算审计。继续对在审重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跟进)审计;根据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对新增的106个单项工程开展工程价款审计,对18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根据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部门汇总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情况,对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规范资金使用,控制项目成本,促进建设单位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2016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五)审计署及省审计厅计划项目。
15.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项目)。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组织实施。2016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1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项目)。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组织实施。2015年11月开始,2016年4月结束。
17.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署定项目)。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组织实施。2016年8月开始,2016年11月结束。
18.全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署定项目)。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组织实施。2016年5月开始,2016年10月结束。
19.全省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项目)。按照省审计厅统一要求组织实施。2016年2月开始,2016年5月结束。
20.外资公证审计(省定项目)。开展亚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S105龙塘至巢湖段子项目、亚行贷款安徽巢湖流域水域环境综合治理长临河子项目等4个项目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统一要求组织实施。2016年2月开始,5月结束。
四、其他
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将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适时追加、调整项目计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凡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按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要认真研究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和审计决定。市财政、监察、法院、银行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确保审计项目计划顺利实施和审计决定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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