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芜政办秘〔2014〕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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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5月28日
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公共气象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的意见》(皖政办秘〔2013〕202号)精神,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扩大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程度为目标,强化政府责任和公共财政投入,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覆盖城乡、全民共享,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气象部门牵头,以公共财政和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切实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布局合理、有效利用的气象监测体系,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气象预警体系,着力缩小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差距。到2018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水平达到省内同期先进水平,基本实现全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
三、主要任务
(一)逐步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合理布局基层气象服务基础设施。围绕防灾减灾、生产安排等需求,进一步优化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布局,重点推进农村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气象监测盲区等。面向城乡百姓,及时提供台风、暴雨、雷电、寒潮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面向城市居民,加强生活气象、专业气象等气象指数预报产品开发;面向农业、交通等领域的生产运行,适度延长气象影响条件预报实效;面向农业产业布局、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气候资源区划分析和可行性评估。
(二)大力推进气象信息进村进社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人群密集场所,依托公共媒体,建设专用渠道,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着力解决气象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努力提高重大转折性、灾害性、关键性天气的全天候预警发布能力,基层群众至少有一种途径能获取到气象信息,切实提高气象信息覆盖面,最大程度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三)全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社会应用能力,均衡发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示范社区(村)、防雷减灾示范村创建,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气象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乡镇、社区科普场所,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普及气象科普知识,开展气象科普图书、科普讲座、科普电影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应对气象灾害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计划
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工作共计含有3大类10个实施项目,项目计划通过5年时间完成,项目的责任单位为市、县气象局(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共气象服务项目为社会公益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气象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行政负责同志负责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县区要将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投入渠道。在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三)健全督查推进机制。各地要制定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要强化督查问责,健全推进机制,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健康发展。
附件: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计划
(2014-2018年)
相关附件:
芜政办秘[2014]8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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