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宣政办秘〔2014〕99号
颁布日期:2014-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21日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为重点,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降低行政成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便民服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部门联动配合,认真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许可,逐步减少、规范前置审批,再精简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确保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精减10%以上。积极贯彻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9月底前公开市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和明确执法标准,在法定幅度和范围内区分不同情况予以界定。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行使行政审批。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公开。

三、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充分利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网上办事资源,分级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审、联网核查和效能监察。结合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向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化要效能。组织开展市本级与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四级政务服务联动试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和平台升级改造,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一是巩固完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积极推动旌德县9月底前实现“一设立,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目标。市本级和其它县(市、区)进一步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继续加大职能归并、窗口授权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完善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主导的审批服务运行新机制。二是大力实施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清理前置要件,减少和规范收费,再压缩审批时限15%以上,即办件比例超过40%。三是进一步创新审批机制。深化完善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和跟踪服务制度,推行企业注册登记“一表制”、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费清”。

五、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计划分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确保年底前,除旌德县外,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完成任务,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搬迁,认真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的编制工作。在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县、乡镇、村(居)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综合标准化编制试点工作,年内完成标准体系的编制,为全市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综合标准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括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完成时间等内容。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实行列席旁听制度。

七、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在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代办点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通过信息公开网站、数字电视、公告牌、明白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第一时间公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农村养老医保低保等信息,让基层群众对国家政策和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八、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和企事业办事公开。加强权力运行的内部防控监督制约,加大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考核奖惩、领导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面向基层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规范编制服务指南和服务目录,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九、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本级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探索逐步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把政府新闻发布会建设成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建立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继续清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十一、积极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市区(含开发区)单一平台。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实现标前、标中、标后的全程监管。加强对县市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

十二、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意见》(皖办发〔2013〕19号)精神,出台具体落实意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保障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

十三、开展政务服务系统“马上办”作风建设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查摆问题为切入点,按照省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强化整改落实,推行亲切服务,促进政务服务提速增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学习教育、分析查摆、整顿规范、岗位练兵、服务竞赛、制度建设等系列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十四、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机制。开展政务公开考评、政务服务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独立测评和专业机构调查,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考核机制。加大信息报送和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确导向,提升整体形象。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十五、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自身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贯彻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公开行为。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组织系统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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