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规范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管理,现将《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9月14日
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办法(暂行)
为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111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资助目的
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争创创新型企业。加大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激励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主导产业技术研发,走依靠自主创新的内生发展道路,使其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资助对象
新命名的和已命名但未获省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资助的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厦门所属企业由厦门市补助)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列的创新成果。
三、资助方式与条件
设立研发费用专户(专帐)的企业,在近三年内取得以下任何一项成果的,可申请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
(一)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包括国家、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二)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或三类新型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农药登记证或兽药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至少4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至少4项以上);
(三)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列入我省重大首台套产品;
(四)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或主持制定的省级技术标准;
(五)自建或共建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同期取得多项成果的,选其中对本企业发展影响最大的一项成果申报。不资助已申报并获得补助的创新成果项目。
四、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对象的企业,按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评估优秀和良好的省级创新型企业等四个档次给予资助。资助项目数和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根据当年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规模,结合当年申报的省级创新型企业数量和评价总体情况择优确定。
五、申报要求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设区市科技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对本辖区(不含计划单列市)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推荐。
(二)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项目补助资金,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资助资金拨至企业研发专户,用于企业后续研发活动。
(三)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流程为:企业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网上填报《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申请书》,提交至推荐单位网上审查并予推荐。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再由申报企业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附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等各一式两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省科技厅政体处。由科技厅汇总项目清单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六、其它
企业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创新型企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附件: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
计划类别:企业技术创新
项目类型:创新型企业后补助
受理编号:
指南代码:
受理处室:
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推荐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简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行业领域与代码涉及主
要学科涉及学
科二
申请后补
助经费是否设立研发专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帐号
(万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单位电话手机
身份证
号码
电子信箱
学位学历
职务
工作部门
职称
项目申报单位
情况企业名称性质
法人代码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国籍企业信用等级
(银行信用)
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注册时间注册资金
(万元)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何年何月认定是否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何年何月认定
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企业职工总数(人)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数(人)研究开发人员(人)高级技工高级技师(人)
是否设立
研发机构设立时间研发机构人数(人)研发机构面积(㎡)研究开发仪器设备价值(万元)
企业上年度
财务状况
总产值(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增加值(万元)
缴税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销售毛利率(%)
资产总额(万元)固定资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
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万元)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近三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件)近三年获得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或三类新型医疗器械、农药或兽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项)
以上申报单位信息取自系统注册的企业基本情况表,请及时更新
近三年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项)近三年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个)或列入我省首台套产品(件)
近三年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件)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或主持制定的省级技术标准(项)
二、申报后补助项目的创新成果说明
(内容包括:(1)成果简介;(2)适用范围;(3)主要技术指标;(4)成果推广运用情况,限2000字)
三、申请后补助项目的企业创新成果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按年度项目汇总归集)
单位:万元
累计发生额
科目年度1年度2年度3合计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人员人工
直接投入
折旧费用与长期
费用摊销
设计费
设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
研究开发投入总额(内、外部)
申请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经费
(万元)
四、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并保证项目立项后做到严格遵守《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资助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保证资助经费用于企业研发活动,认真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工作。
单位领导单位
年月日
五、各级主管单位意见
县(市、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对企业经营、获奖情况、知识产权状况、新产品研发、设立研发专户等真实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并签注核实意见)
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财政部门(公章)年月日
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对企业经营、获奖情况、知识产权状况、新产品研发、设立研发专户等真实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签注核实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申请书附件:
附件名称数量
—1.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
—2.临床批件、新药证书、新型医疗器械
—3.生物新品种、农产品、农药或兽药登记证
—4.国家重点产品、首台套产品
—5.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
—6.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获奖证书
—7.查新报告、检测报告
—8.列入国家和省级计划文件或证明材料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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