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9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今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组织核查2010年度全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严重的县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确保省市主要领导提出的零约谈和零问责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安排

2010年度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将采取县区自查自纠与上级督查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整改规范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抓好核查认定、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统计汇总、整改规范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具体分为安排部署、核实查处、总结验收、约谈问责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市政府对全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要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认真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重点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等内容,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掌握填报方法。

(二)核实查处阶段(4月15日—6月10日)。5月1日前,各县区根据省市下发的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数据,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有关数据下发前,各县区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我市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先行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6月10日前,各县区要完成本辖区内图斑核查、整改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并向市国土局报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0日—8月5日)。各县区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和相关数据的填报后,将所有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资料汇总后按《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归档。6月30日前,市政府组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验收组对各县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工作。7月15日前,由省国土资源厅依据“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审批信息套合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分析情况,对我市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确认、验收。8月1日前,国土资源部牵头组织联合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各县区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8月5日前,各县区向市国土局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统计报表。

(四)约谈问责阶段。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县区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县区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拟定警示约谈和问责对象,经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国土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代表市政府组织开展对乡镇一级的约谈和问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下大力气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到位。为保证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推进,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切实落实人员、任务、责任、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二)严肃认真核查,依法查处整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自查方式,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依法依纪处理到位的案件,要依据法定权限,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和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手续完善到位、职责履行到位,避免被约谈问责。对未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县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县区对因各种原因难以查处的案件,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市国土局进行专项报告。县区土地矿产卫片领导小组组长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市国土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时上报成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县区政府务必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审核签字制度。对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县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市国土局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审核小组,对核查的成果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市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县区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核实一宗、查处一宗、整改一宗的要求,对督查发现的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和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按规定整改和纠正问题的县区,要予以问责和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上报市国土局,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开展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认真总结土地管理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能,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市国土局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完成好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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