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武政发〔2014〕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4〕65号)精神,扎实做好有关工作,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陆地国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信息数字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县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县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所辖相关乡镇(街道)的普查和检查验收。具体计划由各县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报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普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地理国情、国土资源、水利普查等现有资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普查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严禁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武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1日

附件

武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周晓红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武奇武威军分区参谋长

张浚潭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王志强市发改委副主任

谭康市教育局副局长

钟勇市工信委副主任

张高文市民宗委副主任

安青山市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陈振亚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李昌廉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丰年市国土局副局长

仲生爱市建设局副局长

柯长文市交战办副主任

苏国波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会民市文广局副局长

杨天琳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学龙市人口委副主任

崔海龙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财林市统计局副局长

戴继春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晓红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君市文物局副局长

张全生市地方志编纂办主任

魏继鸿市区划边界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安青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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