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府办函〔2010〕41号
颁布日期:2010-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东府办函〔2010〕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四日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201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健全评议制度,强化监督措施,确保工作实效,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发挥更大的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抓好载体建设,突出公开重点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市审改办、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负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配合。

(一)做好《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的编发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利用专刊、专版、专题等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藉《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创刊10周年之际,召开座谈会,推出纪念特刊,提升《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的关注度。

(二)深化网上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镇街、各部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建设。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的镇街和部门,应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服务功能,提高即时办结率,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各镇街、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建设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未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镇街开展筹建工作,不断完善我市行政服务体系。

(四)进一步突破公开重点难点。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重大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应急管理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

(五)继续做好市政府主要任务进展情况通报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结果定期公布工作。拓宽公开范围,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六)做好《东莞办公办事大全》(第二版)发行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发行范围,提高发行量,进一步发挥《东莞办公办事大全》(第二版)的效益,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二、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制度建设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政府新闻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负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配合。

(一)健全完善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继续做好政府重大工作的新闻发布工作,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二)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布版等媒体进行公示。

(三)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更新的行政执法职权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2009年我市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设置、职能调整情况,对行政执法职权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整理,并向社会公示。

(四)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认真贯彻实施《东莞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动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实现一半以上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并逐步推行网上并联审批。

三、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由市府办、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配合。

(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每年3月31日前要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镇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通过网络、宣传栏、报刊等途径发布。

(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栏目。进一步完善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系统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网站的服务性、便民性和完整性。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内容保障工作,规范栏目内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平台录入信息的镇街和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畅通链接,充分发挥网站功能。

(三)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制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镇街、本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受理流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时主动回复。市行政服务管理办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应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去年底,市政府转发了《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东府办〔2009〕156号),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检查,建立事前依法公开、事中监督检查、事后评议考核的长效机制。

(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镇街、各部门应做好本镇街、本部门政务信息档案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阅政府信息。

四、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办事公开

由市府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牵头,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城管局、东莞银监分局、东莞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一)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09〕76号)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办事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使其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制订本单位办事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制度。

(二)创新公开形式。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公开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设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栏目,规范栏目内容。将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监察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促进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注重公开实效,强化监督考核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府督查室、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及市政务公开考核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为提高考核成效,减少考核次数,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政务公开考核整合为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每两年组织一次。今年9月将进行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制定好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方案,落实任务分工,明确目标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栏目,全力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迎检工作。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优化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功能,拓展系统的绩效评估、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充分发挥系统的监察作用。监察结果将每月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年终全市办公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政务公开内容的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和评议标准。

(四)办好政府热线、阳光热线。通过论坛、网站等载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议,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

六、发挥工作职能,加强多方联动

由市府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具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一)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主管部门与各镇街、各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各镇街、各部门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拓展交流培训。要通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考察调研等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举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场会,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做法,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三)加强指导协调。根据上级精神和工作部署,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处理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提高公开水平。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时将本镇街、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情况和工作总结等报送市行政服务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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