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确保2015年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76号)精神,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标准,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关键,加强气象公共服务,加快转变气象事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河源特色的气象现代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建设“幸福河源”的理念融入到气象服务,融入到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践,大力发展惠民气象,让人民群众得益受惠。

2.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固本强基与开拓创新结合、全面发展与重点推进并重、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兼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气象事业,形成协同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合力。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着力破解制约气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5.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有效保护气候资源,为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三)奋斗目标。

到2015年,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全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以上,准确率达到90%以上,气象现代化实现程度达到75%以上,2020年以前全面建成气象现代化体系,接近同期全国先进水平,造福社会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以数值预报为核心,提高天气预报水平。

1.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系统,强化气象监测预警能力。

在现有气象观测网的基础上,优化区域自动观测站网布局,实现镇镇有气象观测站;完善新一代天气雷达;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布设云、能、天自动化观测仪器,基本实现云、能、天自动观测,全面实现自动化观测。针对农业服务、森林防火、交通保障、洪涝、干旱、山洪地质灾害预防等需求,推进专业化的特种气象观测网建设。

2.建立云模式信息系统,增强气象信息处理能力。

升级优化气象信息系统。依托市、县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升级全市气象视频系统和市-县区高速网络带宽,采用“云模式”技术优化全市分布式气象信息服务传输系统和网络安全服务应用系统,使实时观测资料收集传输和气象资料分发时效达到分钟级。依托省气象局建成“云模式”气象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实现对所有气象数据的在线存档处理,信息提取和共享能力达到同期世界先进水平。

提升气象信息传输交换能力。建设50M以上带宽的省-市高速网络和20M以上带宽的市-县区高速网络,提升数据通信能力和传输时效,满足气象部门资料传输、远程培训、管理信息传输等需求;实现自动站资料2分钟、雷达资料3分钟到达预报员桌面,国际常规观测资料20分钟到达。建设全市高清视频会商系统。

3.优化天气预报业务布局,提高精准预测预报能力。

建立合理的天气预报业务体系。构建专业化天气预报业务体系,合理分工市、县区预报业务,设置专业化预报员岗位。以精细化格点预报为基础,形成市级和县级上下互动的强天气短时、短期预报业务流程。突出市级预报指导县级的订正反馈作用。针对地方服务需求开展月内天气过程预测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测。开展逐月滚动的季节预测业务,针对洪涝、干旱、高温、低温(冷害)、寒潮(冰冻),以及关键农事季节的灾害等开展年度气象灾害展望和年景预评估业务。

建立专业化的行业气象预报业务。继续提高对林业、水利、交通、电力、旅游等行业气象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生命线运行保障气象服务,完善与交通道路、城管、电力、水务等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供专业化的行业气象信息共享业务,做好影响天气的气象预报预警和气象信息服务。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加强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推进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编制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在城乡规划编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实施气候可行性论证。

(二)以服务需求为牵引,提升造福社会能力。

1.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

加快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河源市政务网,建立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和专业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加强面向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社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决策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加强面向山区农村等偏远人群的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气象服务的科技含量。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气象服务支持系统、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气象信息发布平台、气象灾害风险和影响评估系统、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等气象服务技术平台建设。

提高城市防御雷电灾害的能力。健全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全市雷电活动的全天候监测,及时发布雷电预警信息,为科学防雷减灾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有效提高雷电灾害的整体防御能力。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的投入,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积极推进重大工程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安装、维护检测的监管,切实降低雷电灾害的危害。

2.满足洪涝、干旱和山洪地质灾害应急保障要求,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为基础,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为核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力争到2015年,全市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以上,准确率力争达到90%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以上发出。

建立多手段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模式。大力加强广东应急气象频道本地化的建设,实现预报预警信息和应急信息的全天候不间断播出。完善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网站、公共视频媒体、农村有线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气象灾害信息发布手段,及时、准确地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给各级政府和部门、社会各界以及高影响行业。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适应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捷发布的需要,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设备设施建设。

提高部门间应急联动能力。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多层次、分灾种的部门高效联动,使各级政府和部门分工明确,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相协调配合,联动反馈及时”。着力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健全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推进防御规划到县区,气象服务站到乡镇,应急预案、风险调查、预警信息发布、气象信息员到村工作;推行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制度,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城乡气象灾害防御整体水平。

3.根据全球气候变化发展趋势,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推动气候预测预估系统建设。加强短期气候预测,建立以客观化预测为基础、动力与统计相结合的气候预测技术体系,推进定量化气候评价技术应用,丰富短期气候预测产品,建立主要灾害的气候趋势预测业务,加强短期气候预测效果的检验评估。

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论证评估。开展精细气候资源区划,制订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建立气候资源咨询决策服务系统。加强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承载力的评估,开展针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重大生态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三、重点工程

(一)推进“平安山区”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在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建立自动气象观测网、气象应急移动观测系统;建设高清视频气象会商系统,实现上级对基层气象台站的有效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发山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推动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提高基层群众对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山洪地质灾害。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在建设条件具备充分的情况下要加快完成项目立项,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在符合有关规划前提下要优先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推进低碳发展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我市是低碳试点城市,是广东生态发展区。要大力加强大气成分监测,建设市级温室气体观测子站,融入全省温室气体立体监测站网,逐步增加温室气体、反应性气体与灰霾前体物等监测项目,初步建立灰霾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加快广东省应急气象频道建设。市气象局和广电网络河源分公司以及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广东省应急气象频道落地传输和开路播出、节目本地化等相关工作,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入户。

(四)推进基层气象台站协调发展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气象台站业务用房建设,明显改善台站观测环境,逐步建成满足需求、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现代化气象台站。建设基层台站气象防灾减灾平台,基本实现配置科学、分工合理、流程优化的服务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指导。成立河源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三防办)、市农业局、市气象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有关重点工程的项目立项和建设工作。

(二)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现代化建设。各地要将气象事业发展必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气象规划重大项目给予地方配套支持,对气象部门人员津补贴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建立气象机构运行和业务维持经费的投入长效机制。

(三)健全气象服务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现代化需求,建立健全市、县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防雷减灾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等地方气象事业机构,充实各级气象单位人员力量,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使各级气象单位的地方编制人员数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四)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加强地方气象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气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气象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事项纳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统一办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支撑机制。科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科技研发立项、资金、人才和政策等方面积极支持气象工作,将气象人才引进纳入我市引进人才智力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型气象人才。

(六)强化督促考评工作。研究制订《河源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定期考核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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