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山市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更新保护规划的复函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山市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更新保护规划的复函

中府办函〔2014〕292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更新保护规划〉的请示》(中规报〔2014〕21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更新保护规划》(下称《规划》)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满足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同意实施《规划》。

二、《规划》为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街巷、空间更新改善的指导性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街区内的建设管理活动应该符合《规划》要求。

三、你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规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规划》严格实施。

四、你局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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