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0〕165号 |
|---|---|
| 颁布日期:2010-10-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百政办发〔2010〕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桂政发〔2009〕15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意见》(百发〔2010〕2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改善投资环境,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各行政职能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向窗口相对集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两集中、两到位”的必要性
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是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设内设机构和不新增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内设机构,通过单独设立或增挂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和集中许可(服务)事项及权限等措施,将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在此基础上,推进行政审批机构成建制集中进驻中心窗口办公。同时要求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要到位,对中心窗口授权要到位,中心窗口负责人按要求配备到位。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2009年,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了“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编委办行文《关于确定市直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机构的通知》(百编〔2009〕12号),对市直44个部门的审批机构的设立做出了规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一些部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自觉意识不够强,极少部门存在怕“失权”、“失位”、“失利”的思想,同时,不少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权限设置较分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资源的整合。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全市行政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内在要求,全市上下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
(一)依法施行,合力推进的原则。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的前提必须是依法开展,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职能部门是“两集中、两到位”的实施主体,要敢于突破体制障碍,积极投入参与。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合力推进。
(二)效能优先,科学规范的原则。必须把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放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首位,围绕“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程度”的效能取向,对现有的行政资源进行集中整合和重组,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在规范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力求行政效能的最优化、最佳化、最大化。
(三)全面推进,长效实施的原则。要统一认识,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推进成果,根据形势变化,不断深化,坚决杜绝集中后又分散、到位后再分离的现象。
三、“两集中、两到位”的重点工作
(一)归并职能、调整机构。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况以外,各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快内部职能调整,将部门审批权相对集中归并到一个内设科室,按照不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中层职数的原则,根据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和审批流程,以撤一建一、新设、合署、增挂等形式设立行政审批科室,并成建制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切实提高部门审批职能的集中度。对涉及内设机构职能调整以及内设机构调整的,“三定”方案要进行必要的修改,重新明确各部门“三定”方案,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明确事项、优化流程。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分类方法,对部门所属事项组织一次全面清理,争取再取消和调整一批,为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根据归并职能的变化,推进流程的优化再造,各部门制定的审批流程,报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同意后执行。要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和行政程序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一般事项(包括即办件)实行“窗口”办结,采取由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批准,“一级终审”的方法办理;承诺件及必须由部门或部门办公会议批准的少数重大、复杂事项,原则上实行一审一核制,即由部门内设审批办牵头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流转、协调相关科室提出意见后,提交部门领导或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
(三)充分授权、明确职责。要明确部门授权的范围、对象、形式、授权后的监督等,要统一授予服务窗口对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受理决定权、即办件的审批权、承诺件的组织协调权、办理结果的送达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诉代理权等权利,其中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应诉代理权授权应达100%,制证权、审批权授权率应达80%以上。有条件的部门要争取达到“双百”目标,即向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即原则上,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和涉及到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需部门领导签署或办公会联合审定行政审批意见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由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窗口处负责人(或审批办负责人)直接签署意见,切实做到“既能受理、也能办理”。各部门要调整领导分工,明确由一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可以明确一名副职协助分管。分管领导要每星期定期或不定期到政务中心部门窗口开展现场审批,了解和解决窗口运行的问题和困难。
(四)配强人员、强化素质。各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7﹞38号)和《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百政务办发﹝2009﹞2号)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优良、取得相应资格、能够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的骨干到服务窗口工作。尤其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要按照“配优、配强”的要求进行选派,必须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工作人员应是业务骨干,进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至少要工作一年以上。政务中心管理办和部门要共同把好人员进出关,对不符合进驻中心窗口的岗位人员,中心有权要求部门更换。要加强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业务、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切实把行政审批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巩固成果,不断推进。各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桂政发〔2009〕15号)精神,统一采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目前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由窗口负责接受受理;目前暂时尚未进驻政务中心的部门,务必先完成“一集中”,即部门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待条件成熟后,再向政务中心集中,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必须由负责行政审批的科室负责接收、协调流转、办理。市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与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探索行政服务信息化体系的开发运用,加强与自治区政务中心及市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整合系统功能,推进流程再造,实现部门与窗口、中心与窗口、窗口与窗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使各类行政审批办件能够在网上顺畅流转,全面实施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市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运用网上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功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四、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顺利实施
“两集中、两到位”是一场改革攻坚战,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有益尝试,将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传统体制机制、思想观念、权力利益等多方面的制约,必须树立创新发展的观念,全市上下要高度统一思想,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列入下阶段重点工作目标。市、县级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大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的力度。各行政职能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责任目标,确保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编委办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做好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归并;市法制办负责对部门事项清理的结果进行确定;市监察局负责对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的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两集中、两到位”的前期筹划和后期运行完善工作,并加强日常管理。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监察部门、绩效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相应的督查办法,把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作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的部门,要依据自治区和百色市关于机关效能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白银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