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文号:北政发〔2010〕59号
颁布日期:2010-1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方案>的通知》(北发〔2007〕14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廖德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沛新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欧阳经华市财政局局长

黄海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永浓市扶贫办主任

王洪市住建局局长

卢永佳市农业局局长

石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叶宗沛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均光市工信委纪检组长

莫学伟市人社局副局长

叶绿野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阮勇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葛庆新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临福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沛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宗沛同志兼任。

二、工作任务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及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验收办法》、《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方案》和与市政府签订的《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开展职教攻坚自评自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28日)。

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评估验收办法》以及与市政府签订的《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任务要求,做好自评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2011年2月底以前,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上报市职教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政府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二)市级评估验收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31日)。

由市职教攻坚评估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区进行攻坚评估验收。

(三)市级材料整理阶段(2011年4月1日—4月30日)。对市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四)2011年5月31日前,由市职业教育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成立职教攻坚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增强信心,落实责任,并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职教攻坚各项指标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对照八项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即办学规模不达标的一票否决;经费投入不足的一票否决;学生资助工作不落实的一票否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达标的一票否决;师资队伍不达标的一票否决),对本县区和本部门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分析,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三)狠抓工作落实。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职教攻坚目标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人员负具体责任的工作责任机制,切实把职教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主题词:教育职教攻坚Δ方案通知

───────────────────────────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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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20份)

内容概述:北政发〔2010〕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发〔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方案>的通知》(北发〔2007〕14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廖德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沛新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欧阳经华市财政局局长

黄海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永浓市扶贫办主任

王洪市住建局局长

卢永佳市农业局局长

石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叶宗沛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均光市工信委纪检组长

莫学伟市人社局副局长

叶绿野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阮勇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葛庆新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临福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沛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宗沛同志兼任。

二、工作任务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及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验收办法》、《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方案》和与市政府签订的《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开展职教攻坚自评自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28日)。

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评估验收办法》以及与市政府签订的《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任务要求,做好自评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2011年2月底以前,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上报市职教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政府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二)市级评估验收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31日)。

由市职教攻坚评估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区进行攻坚评估验收。

(三)市级材料整理阶段(2011年4月1日—4月30日)。对市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四)2011年5月31日前,由市职业教育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成立职教攻坚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增强信心,落实责任,并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职教攻坚各项指标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对照八项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即办学规模不达标的一票否决;经费投入不足的一票否决;学生资助工作不落实的一票否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达标的一票否决;师资队伍不达标的一票否决),对本县区和本部门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分析,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三)狠抓工作落实。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职教攻坚目标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人员负具体责任的工作责任机制,切实把职教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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