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5〕31号
颁布日期:2015-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重点督办建议共15件,并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提出了意见。为做好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认真办好每件建议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要进行专题研究,明确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带领业务部门具体落实;要选派业务精通、工作负责并相对固定的承办人进行承办;要突出办理实效,通过重点督办,切实解决代表建议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及时、主动与市人大做好沟通对接,按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视察和调研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或办理意见,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重点督办建议的答复文本要提前送市政府办公室,以便按程序呈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再向代表作正式答复。

三、各单位要继续跟踪督办近几年来特别是去年办理结果为B类(即列入计划解决)但至今未解决或未完全解决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的意见.doc

http://xxgk.beihai.gov.cn/cms/gallary/upload_images/1430097505797.doc

2.2015年重点督办建议一览表(15件).doc

http://xxgk.beihai.gov.cn/cms/gallary/upload_images/1430097517984.doc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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