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琼府办﹝2015﹞24号
颁布日期:2015-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琼府办﹝2015﹞2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将海南省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刘赐贵(省政府省长)

副主任:毛超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王路(省政府副省长)

李建飞(原省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陆志远(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

胡光辉(省政府秘书长)

张震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回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丁式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江华安(省农业厅厅长)

韩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平治(省财政厅厅长)

曹献坤(省教育厅厅长)

朱寒松(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厅长)

韩英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苗建中(省民政厅厅长)

陈健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董宪曾(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叶章和(省商务厅厅长)

张军(省海洋渔业厅厅长)

李洪波(省水务厅厅长)

关进平(省林业厅厅长)

邓小刚(省生态环保厅厅长)

吕勇(省农垦总局局长)

陶裕禄(省地震局局长)

杨宏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王春乙(省气象局局长)

裴成敏(省人防办主任)

符晓君(省法制办副主任)

刘钊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丁式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钊军兼任。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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