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4〕48号
颁布日期:2014-0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三亚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三亚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实施惠农工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做好我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搞活金融、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为目的,以强化诚信意识教育为依托,全面推进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建设试点,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增加“三农”有效信贷投放提供良好载体和诚信基础,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

农户信用信息建设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对农户逐户建档,了解农户金融需求,将最大可能地解决银行与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好地帮助符合条件、有资金需求的农户获得贷款,解决农村(居)民贷款难的问题。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落实金融惠农政策,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原则和任务目标

工作原则: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坚持以“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为原则,依托原有信用基础和工作载体,建立政府主导、多方配合的组织体系;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金融政策、征信知识、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农村整体信用水平;以科学评价、广泛应用为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金融稳健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

任务目标: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全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并将信用信息导入三亚市农户征信管理系统。最终实现农户征信管理系统信息每年更新一次。

四、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行长为副组长,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城郊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镇、三亚农商行、农行三亚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三亚市分行、各保险公司、三亚供电局、三亚中法供水公司、天涯水业(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的三亚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由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主管信贷工作的副行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组织和协调信用信息采集及相关工作的跟踪落实。

五、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下:

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做好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协调工作,参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强农户信用信息数据的应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涉农金融机构:三亚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三亚分行、农业银行三亚分行按照《三亚市农户信用信息数据采集任务分配表》(见附件)负责农户银行信用档案数据的采集、审核、保管、更新工作,推广应用农户征信系统数据库。

市金融办:负责制发和传递相关文件,提请市政府研究和决策相关事项,做好区镇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利用农户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制定农户信用贷款的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财政资金,给予金融机构、区(管委会)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一定的资金补助。提供财政惠民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相关文件,协助核实农户的各项财政惠民补贴收入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核实农户户籍信息以及农户赌博、吸毒信息。

市中级法院、市城郊法院:负责核实农户被判刑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农户农村医疗保险信息,协助核实农户就业及收入信息。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核实农户违反计划生育信息。

市农业局:负责核实农户收入和土地承包信息。

市林业局:负责核实农民林地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农户房产信息。

三亚供电局:负责核实农户拖欠电费信息。

三亚中法供水公司、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协助核实农户拖欠水费信息。

两区六镇:负责本区、镇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各村(居)委会向采集信息的金融机构提供农户基本信用信息,核实本区、镇农户人大代表、劳动模范和党员身份信息。

各保险公司:负责核实农户人寿、财产和农业保险信息。

六、采集方式

农户的基础信息由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负责定期向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采集,每年进行更新一次。

农户银行信用信息由市内各自涉农金融机构按农户身份证为标识,以Excel工作表汇总报送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进行批量导入,数据每月更新,各数据报送单位应在每月后15天内将数据文件报送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

经济信息和参考信息的采集由涉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定期(每年)采集一次,建立纸质(电子)档案,逐村逐户进行采集,并由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负责定期汇总后发给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城郊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亚供电局、三亚中法供水公司、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各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进行核实,核实后的信息由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进行数据录入和修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农户征信信息采集工作,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核实和协调工作,确保将信息采集工作全面落实到人。

(二)做好宣传工作。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要印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知识问答资料和宣传标语,通过新闻、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在各网点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公开信,并在责任村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区(管委会)镇政府要协助金融机构开展宣传工作,动员本区镇村民主动、真实地申报个人信息。

(三)开展业务培训。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要对各成员单位相关信息采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涉农金融机构要对本单位采集人员、责任区镇和自然村(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为顺利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协调配合。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负责,加强联系与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我市农户征信信息的采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在收到文件一周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志宁,电话:88688067)。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保证资金安排。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市财政局给予资金保障,采集信息的工作人员给予5元/户劳务补助,提供信息的农户给予20元/户误工补助,协助采集工作的村干部给予5元/户误工补助,每个区(管委会)镇政府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

附件:三亚市农户信用信息数据采集计划表

附件

三亚市农户信用信息数据采集任务分配表

区镇

负责金融机构

完成时间

农户人数

河东区

农商行

2014年3月31日前

3119户

河西区

农商行

2014年3月31日前

2202户

育才镇

农商行

2014年5月31日前

4432户

天涯镇

农行

2014年5月31日前

5680户

海棠湾镇

农商行

2014年7月31日前

8577户

吉阳镇

农商行

2014年7月31日前

8966户

凤凰镇

农行

2014年10月31日前

10431户

崖城镇

邮储行

2014年10月31日前

15608户

合计

5901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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