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邯政办字〔2015〕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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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政办字〔2015〕45号
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县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1日
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市政府决定对主城区及周边外扩5公里区域内燃煤用户实施“煤改气”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文明形象为目标,推广清洁能源,治理燃煤污染,营造居民生活新常态,大力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5年10月底前,对主城区及周边外扩5公里区域内309个村庄(社区)、130053户全部完成“煤改气”工程。
三、补贴政策
(一)补贴标准。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进行补贴,每户补贴3000元,其中300元由区(县)财政承担;燃气管网初装费(2600元)、灶具、暖气片等费用由用户承担。对于低保用户,由区(县)政府负责,在以上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予以照顾。
(二)补贴程序。
1.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向区(县)政府推荐壁挂炉产品;
2.区(县)政府负责燃气壁挂炉的招标工作,中标企业要在本市银行开设帐户,“煤改气”用户持本人身份证到企业开户银行向企业账户缴款,缴款额为产品中标价与财政补贴的差价;
3.燃气壁挂炉中标企业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帮助下,负责把燃气壁挂炉安装到户,向“煤改气”用户开具发票;
4.村(居)委会结合燃气壁挂炉中标企业,负责登记汇总“煤改气”用户名单、壁挂炉具型号、数量等信息,汇总表由“煤改气”用户、村(居)委会、中标企业、邯郸华润燃气公司四方签字确认。村(居)委会负责将汇总表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5.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村(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汇总表、发票和银行收款票据逐级据实上报区(县)政府,经审核无误后上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据实拨付到区(县),由区(县)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燃气壁挂炉中标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制定政策阶段(4月20日前)。
4月10日前,市相关部门,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县政府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摸清主城区及周边区域范围内的涉及“煤改气”村庄(社区)数量、用户数、燃气需用量等情况;完成“煤改气”项目所涉及的市政燃气管网、庭院管网和居民改造费用等前期调研、费用测算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用事业局、市规划局,“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邯郸华润燃气公司。
4月20日前,完善制定购买燃气壁挂炉补贴政策;制定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燃煤用户“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用事业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
(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4月底前,组织召开主城区燃煤用户“煤改气”工作动员会议。会前由“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到邯郸县四留固村实地参观学习;会后,以区(县)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现场观摩;市“两报两台”及时跟进,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迅速掀起“煤改气”工作高潮。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委宣传部、“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施工,兑付补贴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4月底前,“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与市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完成向燃气企业提供相关村庄(社区)地形图等工作。责任单位:“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邯郸华润燃气公司。
2.改造现有市政燃气管网敷设范围内的44个村庄(社区)。5月15日前,完成庭院燃气管线设计工作;6月底完成庭院户内燃气管线施工改造。责任单位:邯郸华润燃气公司。
3.改造现有燃气管网敷设范围外的265个村庄(社区)。4月15日前,对需新铺改造的76条189公里市政燃气管线向市规划部门递交路由申请;5月底前,完成市政道路燃气管线的设计和手续报批等工作;9月底前完成各区(县)主城区及周边区域范围内村庄(社区)的燃气工程施工。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邯郸华润燃气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邯郸传输局、邯郸供电公司、移动邯郸分公司、联通邯郸分公司、电信邯郸分公司配合。
(四)竣工验收,考核评比阶段(10月底前)。
10月底前,对实施“煤改气”工程的村庄(社区),按照竣工一个、验收一个、供气一个的方法进行验收。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组织市质监和安全监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区(县)政府及邯郸华润燃气公司、燃气壁挂炉中标企业,对燃气管线工程和燃气壁挂炉安装进行工程验收,并到市建设部门备案。市“煤改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评比,全面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推进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主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市相关部门和“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统筹协调全面工作。“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购置燃气壁挂炉具体操作实施细则,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市安全监管、建设、质监等部门和“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质量为先、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全程监督城镇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邯郸华润燃气公司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监督和管理,科学制定施工计划,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争取补贴资金,保障气源供应。市农业、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补贴额度,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切实调动燃煤用户“煤改气”积极性。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协调上游气源,加大天然气供应量,保障全市民用采暖、生活用气。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市相关部门和“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面广告、宣传画册、标语、明白纸、乡村广播站等多种载体,燃气企业要制定发放燃气用户安全手册,加大对“煤改气”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
(五)加强跟踪督导,严格工作考核。市“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采取“日推进、周检查、月讲评”的方式,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督导,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并定期通报情况。“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和邯郸华润燃气公司要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上报工程进度,总结经验做法,协调解决问题,建立追责机制。市政府已将“煤改气”工程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同评比、同考核,对工作不力、未能如期完成所承担任务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
附件: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
成员名单
指挥长:王会勇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曹子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武金良市政府副市长
宋仁堂市政府副市长
孟广军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姬振江市政府秘书长
魏彦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全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聚军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高和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郭进平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赵文波市建设局局长
张金江市规划局局长
崔红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翟广平市财政局局长
李文杰市农业局局长
白钢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保江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白清长市审计局局长
陈占鲁市质监局局长
陈玉建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国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朱兴国邯郸传输局局长
靳禄兵丛台区政府区长
刘运岭复兴区政府区长
张荷红邯山区政府区长
潘利军邯郸县政府县长
杨献仲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
田昕邯郸华润燃气公司经理
倪广德邯郸供电公司经理
王卫峰移动邯郸分公司经理
张友勤联通邯郸分公司经理
王建军电信邯郸分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马聚军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郭进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和平、翟广平、王保江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督导调度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办公室内设政策协调组、资金保障组、工程建设组、安全监管组。
一、政策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晓涛同志任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公用事业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配合,负责确定“煤改气”村庄(社区)数量、用户数、燃气需用量等,制定补贴政策、协调气源供应等工作。
二、资金保障组。翟广平同志兼任组长,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审计局和“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配合,负责做好“煤改气”补贴资金的争取、审核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
(一)市财政局负责提出“煤改气”市财政补贴资金预算,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对补贴资金进行复核,据实拨付到区(县)。
(二)市审计局提前介入,做好“煤改气”补贴资金的审计工作。
(三)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负责争取我市农村“煤改气”补贴额度,落实补贴资金。
(四)“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是实施“煤改气”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采暖壁挂炉生产供应企业招标、安装协调和会同市公用事业局对安装燃气壁挂炉进行核查验收;负责“煤改气”市补贴资金及区(县)补贴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负责对本辖区居民“煤改气”燃气壁挂炉安装和资金补贴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三、工程建设组。郭进平同志兼任组长,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邯郸华润燃气公司配合。负责做好“煤改气”工程的组织协调,指导邯郸华润燃气完成前期调研、费用测算、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燃气工程竣工备案等工作。
(一)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协调邯郸华润燃气公司做好燃气管线敷设、入户安装和燃气壁挂炉安装衔接等工作。
(二)市规划局负责做好主城区燃气使用规划和具体路由确定审批以及有关资料提供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审批时限,减免相关费用。
(三)市建设局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燃气管网建设审批等工作,加快审批时限,减免相关费用。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管网建设涉及交通道路的审批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审批时限,减免相关费用。
(五)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做好主城区管网建设过程中涉及道路交通审批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审批时限。
(六)“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是实施“煤改气”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七)邯郸传输局、邯郸供电公司、移动邯郸分公司、联通邯郸分公司、电信邯郸分公司等单位要积极配合“煤改气”工程的实施,合理调整运行计划,保障“煤改气”工程顺利推进。
(八)邯郸华润燃气公司具体负责做好“煤改气”工程的调研谋划、市政管网、庭院管网设计施工和村民用气入户等具体工程建设。负责与“四区一县”相关部门对接,科学制定设计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
四、安全监管组。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郝恒信同志任组长,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公用事业局、“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华润燃气公司配合,做好“煤改气”工程从设计、施工到投入运营各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一)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煤改气”工程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有关部门、“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和邯郸华润燃气公司各司其职,做好“煤改气”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建设局负责“煤改气”工程建设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备案。
(三)市质监局负责“煤改气”工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四)市消防支队负责“煤改气”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项目竣工验收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煤改气”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备案和对邯郸华润燃气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六)“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负责“煤改气”工程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监督检查“煤改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做好居民的用气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等。
(七)邯郸华润燃气公司负责“煤改气”工程设计、施工到投入运营各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煤改气”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并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演练,使其达到安全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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