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方城县二郎庙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方城县二郎庙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方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二郎庙乡设立二郎庙镇的请示》(方政文〔2012〕47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二郎庙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3〕67号)精神,同意你县撤销二郎庙乡,设立二郎庙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请你县做好撤乡建镇有关工作,保持当地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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