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新316国道)、万安公路(公墓连接线)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新316国道)、万安公路(公墓连接线)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新316国道)、万安公路(公墓连接线)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新316国道)、万安公路(公墓连接线)道路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切实规范各类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控制范围
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新316国道)城区外侧1000米以内、内侧至汉丹铁路的区域范围;万安公路(公墓连接线)规划道路红线两侧200米范围内。
二、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的清理清查工作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曾都区政府和市规划、住建、国土、城管等部门要组织专班对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新316国道)、万安公路(公墓连接线)两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未经规划批准,抢搭抢建的违章建筑,相关部门一律要依法予以拆除。核心管控区和重点管控区范围内由市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负责,一般管控区范围内,由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和曾都区政府根据各自所辖的范围分别负责。
国土资源、林业部门对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新316国道)、万安公路(公墓连接线)两侧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无证挖山采石、砍伐树木造成山体破坏、植被损坏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从严查处。
三、严格规划审批和管理
严格按照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覆盖的区域,任何单位一律不得批建任何项目。
对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新316国道)、万安公路(公墓连接线)两侧新建项目及所有商业性用地,一律由市土地收购储备部门收储、供地。
四、明确责任追究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和曾都区政府及所辖各城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所辖区域的违章建筑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必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搞好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控制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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