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益政发〔2013〕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定位

(一)湖南省乃至中南地区优质苗木生产基地与苗木交易平台。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建设成为全省苗木物流集散中心,带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快速集聚和流动,形成特色品牌优势。

(二)城市绿化建设工程景观植物主要供应区。瞄准城市绿化发展的巨大市场需求,建设以大型乔木为特色的城市绿化建设工程景观植物主要供应区,不断推出与城市建筑风格相协调的新品种,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使我市成为中部地区规模最大的绿化苗木产销区。

(三)长株潭“两型社会”生态园林型城市重要组成部分。将苗木花卉产业与生态旅游观光等三产业高度融合,打造生态旅游新亮点,为建设绿色益阳发挥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市苗木花卉产业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解决就业10万人,实现产值30亿元、销售收入20亿元;各类苗木花卉品种结构和区域分布更加合理,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贸易便捷化、规范化。其中,2013年种植面积达到14万亩,解决就业6万人,实现产值15亿元、销售收入10亿元;2014年种植面积达到17万亩,解决就业8万人,实现产值20亿元、销售收入15亿元。

三、发展重点

(一)建设益阳市苗木花卉高效示范园

按照省内一流、辐射中部地区的标准,高规格、高起点地建设益阳市苗木花卉高效示范园,示范园选址赫山区沧水铺镇银城大道与319国道交汇处,规划面积为5000亩,其中花木展示交易市场面积1000亩,按“前店后院”的模式建设。示范园集苗木花卉展示、交易市场和信息平台等功能为一体,为省内外园林绿化企业提供集约化的观赏苗木、花卉、盆栽植物、园林机械、园林物资交易场所。

(二)建设益长、益沅、益桃三个苗木花卉产业带

益长苗木花卉产业带。重点发展319国道(赫山区—资阳区)和银城大道沿线产业带,将赫山区龙光桥镇、沧水铺镇、衡龙桥镇建成相对集中连片的苗木花卉产业带,培育香樟、榉树、楠木、栾树、桂花、泡柑、广玉兰等大规格苗木,稳步发展非洲菊、蝴蝶兰、郁金香、大百合、彩色玫瑰、特色月季等高档花卉,提高盆花栽培的比重,增加草花、切叶植物种植,实现花卉品种的多样性。

益沅苗木花卉产业带。重点发展202省道(资阳区—沅江市)沿线产业带,将资阳区迎风桥镇、长春镇和沅江市三眼塘镇、新湾镇、南嘴镇等建成相对集中连片的苗木花卉产业带,培育彩叶树种,红枫、紫薇和珍贵树种为主的苗木。

益桃苗木花卉产业带。重点发展308省道(高新区—桃江县)沿线产业带,形成围绕中心城区的苗木花卉产业绿化景观走廊。将高新区谢林港镇,桃江县桃花江镇、浮邱山乡、马迹塘镇建成相对集中连片的苗木花卉产业带,发展香樟、桂花、茶花、紫薇、杜英、罗汉松、草坪等大规格苗木花卉。

(三)各区县(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重点

赫山区重点发展衡龙桥5000亩苗木花卉精品博览园,重点培育彩叶植物苗木,兼顾发展地被植物和盆景盆花;加快发展仙蜂岭村苗木花卉产业区,突出发展大规格绿化苗木。

资阳区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要与在建的益阳西施生态园、益阳湖乡情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花木城(益阳)苗木产业发展项目、皇家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等相衔接,大力发展香樟等大规格苗木,拓展苗木花卉景观和田园风光延伸功能。

沅江市突出德群园林项目,建立濒危绿化苗木花卉产业园,开发种植濒危和名、特、优绿化苗木花卉,打造红枫品牌。

桃江县重点建立用材林苗木产业发展区,以山丘区造林绿化为主体,重点发展松、杉、阔叶林常绿树种。

大通湖区苗木花卉产业以城镇绿化和地被植物为主体,重点发展桂花、紫薇、红叶石楠等精品苗木和常绿树种。

安化县苗木花卉产业以山区乡土珍贵树种苗木为主体,重点发展楠木、榉木、紫薇、红豆杉、罗汉松等山区乡土珍贵树种。

南县苗木花卉产业以园林景观植物苗木为主体,重点培育适应平湖区生长的主体树种苗木和彩叶植物。

高新区苗木花卉产业以鲜切花、盆花、古桩、盆景为主,重点发展百合、非洲菊、香石竹、唐昌蒲、月季以及切叶植物,形成上街菊花鲜切花产业集聚区,同时适度发展市场需求量大的花卉种类。

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科学制定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划,优化苗木生产结构和布局,积极开展资源保护和良种引进选育,建设一批生产标准、管理科学、规模经营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苗木花卉产业引导资金。市本级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苗木产业发展。从2014年起,市本级安排重点专项林业苗木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综合安排苗木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从预算外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中按各区收入比例提取)。具体支持项目由各区提出,市级统筹安排。

(二)苗木花卉龙头企业(苗木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或花卉种植面积200亩以上)、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联系50个以上苗木花卉种植专业户或联系专业户的总规模达1000亩以上)和苗木花卉种植大户(种植苗木花卉100亩以上),在规划区域内新建或扩建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苗木花卉生产基地的,从建设当年起,财政资金连续补助三年,其中,第一年区县(市)财政每亩补助200元;第二、三年,区县(市)财政每亩补助100元,所需资金从苗木花卉产业引导资金中支付。

(三)农业、林业、水务、国土、交通、电业等部门要在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交通、电力等项目和资金上积极支持苗木花卉产业。对新建和扩建的苗木花卉研发中心、苗木花卉交易市场、苗木花卉物流基地、生态休闲旅游等项目,符合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条件的,在规划建设、立项报批、用地审批、设施配套、税收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纳入苗木花卉产业规划区域的乡镇(街道)和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助苗木花卉企业(大户)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区县(市)财政安排土地流转工作经费。对于苗木花卉产业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根据苗木花卉产业发展需要调整的,当地政府负责做好有关基本农田区划调整工作。

(五)允许使用林权证和苗木花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资金、土地、技术、生产资料等多种形式入股,参与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组织、苗木花卉龙头企业经营和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建设。

(六)各级林业部门要简化苗木花卉检疫、运输等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苗圃所自主培育的苗木,在市内自由流通。积极探索为林农发放苗木林权证。

(七)市苗木花卉产业协会要认真开展全市苗木花卉资源调查和行业调研,参与制定有关苗木花卉产业的法规政策、标准并协助组织实施,定期举办全市苗木花卉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开展苗木花卉技术、品种、人才引进、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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