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张政办明电〔2009〕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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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明电〔2009〕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方案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国家免疫规划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将麻疹列为西太平洋地区拟消除的传染病,我国政府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2010年消除麻疹传染病(麻疹发病率≤1/100万)。为了实现2010年消除麻疹的目标,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9〕3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分年龄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三)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接种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8个月至14岁(即1994年4月1日至2008年7月25日期间出生)儿童(包括流动儿童),无论有无免疫史,无论是否患过麻疹,均免费接种1针麻疹疫苗。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24日前)
1.市政府召开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会议。
2.各区县召开相关会议,完成各种宣传资料、统计表格的准备和印制以及参加强化免疫人员队伍(儿童摸底登记、预防接种、督导员)的组建和培训。
3.全市开展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和质量评估。3月18日,全市各乡镇(街道)统一启动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同时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以下简称《接种通知单》),并于3月24日前完成。各区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对各乡镇(街道)摸底登记的质量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责成重新调查登记(具体方法见《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
4.3月24日前,疫苗及接种器材送达到各接种点,并做好预防接种前的准备。同时,各级卫生部门将印制的宣传材料下发到各接种点。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麻疹疫苗接种阶段(3月25日—4月10日)
1.3月25日,全市统一启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预防接种。
2.现场接种工作原则上10天内完成,不超过15天。
(三)评估总结阶段(4月11日—25日)
1.4月13日前,各区县卫生局组织完成各乡镇(街道)的接种率快速评估,市卫生局组织完成各区县接种率快速评估。对接种率低于95%的区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具体方法见《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
2.4月20日前,各区县疾控中心完成本区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情况书面总结及汇总统计,报送区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4月25日前,市疾控中心汇总全市情况,报送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
四、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刘曙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胡祥臣、市卫生局局长朱新星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广电局、张家界日报社和市信息化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麻诊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朱新星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斯元、王卫平、罗启文为成员。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以确保完成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任务。其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准备、分发疫苗和接种器材及宣传资料;组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督导检查、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接种质量评估;监测、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收集、汇总、分析、总结本次活动的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市卫生局成立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暨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小组,由市卫生局副局长罗斯元任组长,市疾控中心主任王卫平任副组长,林麒、孙中贤、张五一、申圣春、高祚芝、覃汉明、艾翔为成员,负责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技术指导、督导评价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诊断处理。各区县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制定《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发放、回收、保存《接种通知单》;安排接种所需场所,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在校(幼儿园)目标儿童有序开展接种。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非在校(幼儿园)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发放《接种通知单》及组织工作。
(四)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流动人口中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五)广电部门、报社、政府公众信息网:负责安排一定的时段、版面免费发布有关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告,广泛宣传麻疹防治知识经及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对象、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六)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本级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七)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麻疹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的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覆盖面广,目标儿童人数众多,时间短,摸底和接种工作任务艰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经费、物质等方面做好保障,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搞好宣传。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方案。各地要充分利用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同时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接种通知单》、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疹的防治知识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目的、意义及安排。卫生部门要将预防接种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接种点;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接种通知单》发到每个目标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三)做好摸底登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部门要切实组织好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一是要组建三种类型的摸底工作组。1.学校(幼儿园):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由各班班主任组成,承担在校(幼儿园)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2.农村:以村为单位,由包村乡镇干部、卫生院工作人员、村干部、乡村医生(或防疫员)组成,承担非在校(幼儿园)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3.城区:以居委会为单位,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干部、居委会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非在校(幼儿园)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二是组织、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摸底工作组人员的培训,分片包干,明确责任。三是组织、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摸底登记质量评估,确保工作质量。
(四)坚持安全接种。市、区县卫生局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疫苗的储运和接种,确保接种合法、安全、有效。各区县卫生局要按照《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参加预防接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前培训,做到依法、规范接种;要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对疑似或已发生的接种异常反应,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调查,积极处理,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五)严格实行免费接种。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行免费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由国家免费提供,预防接种补助费按每人次2元计算,由中央财政补助。工作所需的其他费用(冷链运转、人员培训、宣传发动、摸底登记、督导评估、异常反应处理等经费)由地方政府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禁在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中对接种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加强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向各区县派驻一名定点督导员,区县卫生局向各乡镇(街道)派驻一名定点督导员,市、区县卫生局成立巡回督导组,对辖区内的强化免疫活动准备及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督导检查,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对工作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或者年内出现本次强化免疫目标儿童发生麻疹疫情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查漏补种外,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
张家界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推动我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区县为单位,广播电视宣传覆盖率达100%。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宣传标语和板报覆盖率达100%。
(三)以村(社区)为单位,《通告》张贴覆盖率达100%。
(四)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宣传标语覆盖率达100%。
(五)应种对象《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送达率达100%。
(六)短信覆盖率达100%。
二、宣传内容
(一)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重要性。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接种时间、地点、对象和注意事项等。
(四)本次活动进展情况及其它相关内容。
三、宣传标语
一、麻疹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二、麻疹严重威胁儿童健康。
三、接种麻疹疫苗,保证儿童健康。
四、开展麻疹疫苗接种,控制麻疹流行,消除麻疹。
五、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及时接种麻疹疫苗。
六、为了您孩子的健康成长,请到各接种点接种麻疹疫苗。
七、学龄前儿童和散居儿童到当地指定接种点接种,学龄儿童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集中接种。
四、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3月20日前,各区县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报送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382515。
(二)3月20日前,各区县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并广泛宣传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三)3月24日前,各区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告,并张贴到每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
(四)3月24日前,各区县卫生部门将预防接种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接种点,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接种通知单》发到每个目标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五)3月24日前,各村民小组要有宣传标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有宣传标语和板报。
(六)3月24日前,各区县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组织移动、联通和电信部门利用短信进行宣传。并将宣传工作贯穿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全过程。
(七)学校(幼儿园)可通过健康教育课或家长会进行宣传。
(八)《张家界日报》、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刊播《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告》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资料》,适时报道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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