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35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满,其中30件宣布失效,5件宣布继续有效,并从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文件有效期。同时另有24件规范性文件将于2010年内有效期满,现一并公布,请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株洲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10年3-12月有效期满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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