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府办发〔20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市纠风办制定的《2013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2013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
(市纠风办2013年4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政府各职能部门为民、清廉、务实、高效的良好政风行风形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舆论监督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直接听取群众呼声,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真诚解决群众疑难”为宗旨,把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对政行风的参与权、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权交给社会和群众,将部门和行业的权力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督促部门和行业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政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节目制作播出和前期准备
(一)播出时间与热线电话。
从2013年4月22日起,在辽源广播电视台继续开办“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4月至12月共办36期,每周五播出一期,节假日顺延。每周五由做客直播间部门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到直播间,现场为百姓解答问题。接听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时至9时30分钟,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综合频率、广播交通文艺频率同一时间并机联播。每期30分钟。辽源广播电台中波810千赫,调频99.2兆赫;辽源交通文艺台调频96.2兆赫。热线电话3520082、3520083。
为进一步扩大“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的社会影响力,市纠风办决定探索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四位一体”的政行风热线新形式。在5月—10月,每月举办2期广播电视并线直播的“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
(二)开播前期准备工作。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辽源日报、辽源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将做客直播间的单位、参加领导和热线话题等内容提前预告,使群众了解情况。坐客直播间部门领导要在本行业内外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搜集、筛选、整理后反馈给相关部门,与嘉宾部门共同制定直播方案。
(三)部门、行业领导走进直播间。
由部门、行业领导带队,主要领导要积极参与,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准时到电台参加节目,现场与听众沟通,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解答政策咨询,帮助解决问题,反馈处理结果。
(四)跟踪监督,切实解决问题。
市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综合频率做好节目跟踪、监督、反馈。市纪委、市监察局委派政行风监督员到直播间,监督评价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对热线中反映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答处理情况,市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台要对部门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对解决问题不力的部门要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作用,把解决问题的情况作为对各部门行风测评的依据。
三、责任分工
市纠风办:负责联系协调指导做客直播间的部门、行业、督促其做好准备工作。审定参加直播节目的人员、问题的反馈、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收集对部门和单位考核的基础依据。对无故缺席、迟到的,责令部门作出检查;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政行风热线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宣传和表彰。考核以市广播电视台“政行风热线”原始记录为基本依据。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节目策划、设计、转播、延时设备等硬件设施及播出安全工作;负责室内外宣传条幅的制作工作;做好参加直播节目单位的预告、接听、问题的收集整理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要做好部门、单位坐客直播内情况原始记录和台账登记,确保直播节目准时、有序播出。
参加节目直播的部门和行业要认真做好领导走进直播间的准备工作。一是起草预告内容。内容包括部门、行业的主要工作职能,向社会的承诺及投诉举报电话,字数在200字以内。二是确定参加直播节目的人员。参加直播的人员名单、职务、主要工作职责,于参加节目一周前分别报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辽源广播电视台“政行风热线”节目组。三是准备好节目直播问答。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一定要解决到位;对政策性问题要详细解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到位;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节目组成员
策划于彬市监察局副局长
司庆生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石岩辽源日报社副总编辑
孙德禄市工信局调研员
录制夏广大李德君郭陆成王永波刘琳
主持人梁丹李爽
协调员张伟明电话:13843766611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办“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构建和谐辽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促进政行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参与意识,把“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抓实办好。
(二)严密组织,保证质量。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开展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确保播出质量,切实把“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作为宣传自我、服务群众、树立形象、了解民情的重要载体,不断改进部门(行业)作风。部门(行业)主要领导要重视研究直播内容,有关领导要带头做客直播间,耐心细致、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地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并认真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行业)要对现场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对“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的宣传工作,积极运用各种有效载体深入宣传开办“政行风热线”节目的意义,深入宣传“政行风热线”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扩大“政行风热线”影响力和群众的参与程度。
附件:1.2013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安排表
2.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各部门参与情况评价表
附件1:
2013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安排表
(2013年4月22日执行)
热线电话:3520082、3520083
期数
日期
热线部门
期数
日期
热线部门
1
4月26日
市住建局
19
8月30日
市人社局(社保、医保)*
2
5月3日
市国土资源局
20
9月6日
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
3
5月10日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21
9月13日
市水务集团*
4
5月17日
市公安局*
22
9月27日
市质监局*
5
5月24日
市水务集团
23
10月11日
市公用局(市热力集团)*
6
5月31日
市教育局*
24
10月18日
电信公司辽源分公司
7
6月7日
市安监局
25
10月25日
市交通运输局*
8
6月14日
市环保局*
26
11月1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
6月21日
市人社局
27
11月8日
市发展改革委(价监局)
10
6月28日
市卫生局*
28
11月15日
市综合执法办
11
7月5日
市地税局
29
11月22日
市工商局
12
7月12日
市住建局*
30
11月29日
市教育局
13
7月19日
市农委
31
12月6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4
7月26日
市民政局*
32
12月13日
辽源供电公司
15
8月2日
市公安局
33
12月20日
市国税局
16
8月9日
市司法局
34
12月27日
市民政局
17
8月16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5
1月3日
市环保局
18
8月23日
联通公司辽源分公司
36
1月10日
市卫生局
注:表中*号为广播电视并机联播节目。
附件2:
“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节目
各部门参与情况评价表
单位:2013年月日
评价
事项
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
(优秀、良好、较差)
备注
参加人员情况
1.参加人员是否按要求及时到位;
2.主要领导是否参加;
3.业务科室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
现场解答情况
1.回答问题是否耐心负责;
2.是否按政策解答;
3.群众对答复是否满意。
跟踪落实情况
1.反映问题是否在一周内解决落实;
2.群众对反映问题落实是否满意。
反馈热线情况
1.是否把热线问题按时反映给节目组;
2.是否把解决问题情况反馈给群众。
部门接听电话总数
解答问题总数
对部门接听、解答情况总体评价
行风监督
员的评价
行风热线
节目组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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