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市政明电【2015】2号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通化市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3日

通化市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全省土地专项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和省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审计署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问题及责任分工

审计署下达的《吉林省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报告》中,涉及市本级整改问题25个,对照省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问题责任分工,市本级存在的具体问题、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少征土地出让收入方面。

1.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违规问题比较突出(少征土地出让收入)。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按规定足额征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二)返还土地出让收入方面。

2.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违规问题比较突出(返还土地出让收入)。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按相关规定予以纠正;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滞留出让收入未缴入国库或缴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方面。

3.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违规问题比较突出(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按规定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坐支土地出让收入方面。

4.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按规定缴入国库;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二道江区政府配合。

(五)挤占挪用土地出让收入方面。

5.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将挪用资金调整归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地区:东昌区;

整改要求:将挪用资金调整归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东昌区政府配合。

7.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地区:二道江区;

整改要求:将挪用资金调整归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二道江区政府配合。

(六)抵押融资余额超过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方面(新增)。

8.土地抵押融资规模大。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控制抵押融资规模,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七)违规以土地抵押融资方面。

9.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金额占比较高。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屋征收办配合。

(八)国土部门违规供地方面。

10.土地审批供应制度执行不严格(政府违规供应土地)。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对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辉南县政府、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房屋征收办、通化丰源公司配合。

(九)用地单位违规使用土地方面。

11.用地单位违规使用土地。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依法查处整改到位,按时限结案;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二道江区政府配合。

12.用地单位违规使用土地。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依法查处整改到位,按时限结案;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二道江区政府配合。

(十)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突破土地规划方面。

13.部分城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突破土地规划;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衔接,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十一)抽查地区设立的各类开发区方面(新增)。

14.部分地区违规设立开发区;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期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市经合局牵头,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15.部分地区违规设立开发区。

问题地区:二道江区;

整改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期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市经合局牵头,二道江区政府配合。

16.部分地区违规设立开发区。

问题地区:东昌区;

整改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期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市经合局牵头,东昌区政府配合。

(十二)2009年至2013年企业享受地方政府减免返还和财税补贴方面(新增)。

17.抽查企业名称:通化市凤形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问题金额3057万元。

18.抽查企业名称:华润雪花啤酒(通化)有限公司;问题金额506万元。

19.抽查企业名称:通化德济参药业有限公司;问题金额218.5万元。

20.抽查企业名称:通化市博文门窗制造有限公司;问题金额204.8万元。

21.抽查企业名称:通化方圆木业有限公司;问题金额559.43万元。

5个问题地区:通化医药高新区;

整改要求:按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十三)抽查地区政府现有存量用地方面(新增)。

22.建设用地存量规模较大。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编制年度供地计划优先考虑存量建设用地,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房屋征收办配合。

(十四)抽查地区用地单位闲置土地方面。

23.建设用地存量规模较大。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根据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分类进行处置,3月15日前确保处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局配合。

(十五)截至2013年底闲置土地2年以上方面。

24.建设用地存量规模较大。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根据闲置土地形成原因3月18日前分类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局配合。

(十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

25.征地拆迁政策未完全落实。

问题地区:市本级;

整改要求:对农民要求参保的必须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社保局配合。

二、整改工作步骤

整改工作从3月12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2日—3月15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整改任务和工作要求,形成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二)细化分工阶段(3月16日—3月20日)。各相关单位针对方案涉及的具体整改问题,制定本单位具体整改工作方案,逐个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确定整改标准和时限,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职联络员负责整改情况的联络和调度,并于3月18日前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3月21日—4月20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整改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全力开展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整改到位。各单位要于每月20日、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4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落实牵头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整改问题涉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责任,认真分析原因,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确保4月底前整改到位。对未落实整改或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标准高。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整改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快速启动,强力推进,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对涉及多个部门相互配合的事项要主动配合,积极协调,合力破解。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边整边改边完善的思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各类行政行为,建立运作程序规范、管控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通化市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通化市土地专项审计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乔恒市长

副组长:翟宪枝常务副市长

王国昌副市长

成员:朴永革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梁国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丽华市监察局局长

王平市财政局局长

陈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希文市审计局局长

曹岩峰市经合局局长

李涛市规划局局长

钱玉龙市社保局局长

周伟市城建局副局长

丁喜超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慧东昌区区长

于大军二道江区区长

刚振涛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爱华通化丰源投资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由朴永革、王晓明兼任,副主任由王平、陈丽华、丁杰、杨希文、曹岩峰兼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组、整改落实组和监督检查组,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朴永革兼任,副组长由杨希文兼任,市审计局为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合局联络员为成员,负责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对形成的总体整改报告审核、把关等工作。整改落实组组长由王晓明兼任,副组长由王平、丁杰、曹岩峰兼任,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合局分别牵头组织,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房屋征收办、通化丰源公司联络员为成员,负责具体整改工作落实和全市整改情况的调度、汇总、协调等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由陈丽华兼任,副组长由丁喜超兼任,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为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经合局联络员为成员,负责全市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办和迎接上级督导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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