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年—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年—2015年)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4〕1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年—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月21日

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

(2013年—2015年)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西部)》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包头市“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紧密联系我市实际,制定本创建规划。

一、规划背景

包头市位于祖国北疆,北邻蒙古国,地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区域、环渤海经济圈腹地,是国家“呼包银榆”经济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包鄂”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包头市拥有钢铁、装备制造、稀土、铝业、电力、煤化工等支柱产业,是内蒙古最大的工业城市,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重化工和军工基地,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十三个较大城市之一。总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73.16万,其中城镇人口222.24万,占总人口的81.36%,居住着蒙、汉、回、满、达斡尔、鄂伦春等43个民族,现有6个市辖区、2个旗、1个县及一个国家级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市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的多民族边疆地区,城镇化程度高,区域类型多(包括市区、老城区、棚户区、矿区、资源枯竭转型区、牧区、农区),多民族、高城镇化水平的区域特点,对中国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包头是一座内敛与奔放交相辉映、现代与历史相得益彰的塞外文化名城,早在5000年前就有人类活动。草原文化、农耕文化、西口文化、现代工业文化多元并存,交相辉映,在传统和现代间培育出浓厚的文化魅力,阴山岩画、赵长城、秦长城、五当召、美岱召等历史文物古迹闻名中外,二人台、包头剪纸、哈布图·哈撒尔祭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熠熠生辉,钢铁文化、兵工文化、稀土文化彰显活力,深厚的文化积淀成为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最丰富的人文资源。

“十一五”以来,包头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成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市之一,经济总量进入全国287个地级市的前50位,包头经济在五年间实现了总量大幅跃升,跨越了两千亿元和三千亿元两个台阶。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3409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26.8亿元。曾先后荣获联合国人居奖、中华环境奖,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为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了基础保障。

进入“十二五”时期,包头市高度重视城市软实力的提升与发展,“文化大市建设工程”被确定为市委、市政府实施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六项工程”之一,把文化建设提升到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地位,加速了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和协调发展,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给予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二、建设现状

包头市历史悠久,多元文化并存,草原文化、边塞文化、西口文化相互交融,工业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全面发展,全民素质较高,公共文化基础较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包头市不断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公共基础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基本覆盖。

(一)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发展情况

——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不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倾力打造“43211”建设工程。

1.场馆建设日趋完善,场馆功能有效发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一批设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市级建有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少年宫等,旗县区建有“两馆”、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目前,全市共有文化(群艺)馆11个,其中国家一级馆3个,二级馆2个;公共图书馆10个,其中一级馆4个,二级馆1个,三级馆1个。

2.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初具规模,为文化活动提供阵地保障。39个苏木(乡镇)建成34个综合文化站并配备了设备。47个街道有41个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组织群众开展文艺、体育、图书阅览、讲座培训等活动,极大的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嘎查(行政村、社区)文化室、文化大院(户)发展各具特色。全市634个行政村和251个社区共有684个文化室。此外,我市还开展各类特色文化大院创建活动,以家庭为单位,农牧民自筹资金组建的坐腔、山曲、剪纸、书画、科技等文化大院(户)蓬勃兴起,目前正式挂牌的文化大院150家,呈现出自发性、多层次、多门类、专业化、高水准的良好局面。

——广播影视惠民工程不断深入。大力实施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惠民建设工程,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农村牧区电影工程”建设,提升公益性电影放映能力,提高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

1.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深入开展。目前我市20户以下自然村(包括20户以上新建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解决了6808户农牧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2013年为农村牧区人民群众免费提供57套标清数字电视节目和17套数字广播信号。推进“户户通”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基站建设,实现有线信号未通达地区电视信号的全覆盖。

2.“农村牧区电影工程”成效显著。全市目前有公益性数字电影放映设备60套,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地面接收卫星站1个,GPS远程监控系统1套,GPS监控终端55个,有基层农村牧区流动电影放映队44支,城市社区电影放映队12支。实现了全年放映公益电影近万场的目标,完成每个嘎查村每年放映电影12场的工作任务,将公益电影放映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公园、广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

——群众文化生活日趋丰富。我市已成功举办了五届鹿城元宵文化节、二十八届鹿城文化艺术节、十三届“社区之光”大舞台、九届少儿艺术节、三届农牧区文化大院风采大赛、两届老年艺术节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举办了自治区广场舞大赛,承办了两届“内蒙古二人台艺术节”和首届中国·内蒙古(包头)合唱艺术节。我市的“社区之光”大舞台和土右旗“文化大院”群众文化活动获内蒙古自治区首届“群星奖”项目类奖,其中土右旗文化大院群众活动品牌项目还荣获国家文化部“群星奖”项目类奖;“鹿城文化艺术节”2008年被国家节庆高峰论坛评为“2008年度中国十佳文化节”;2009年荣获“建国60周年全国知名品牌节庆百强”称号;2010年在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评选中荣获国家“群星奖”项目大奖。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培养了一支公共文化服务业务熟练、工作稳定的管理队伍,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证。目前,全市博物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共有在编从业人员364人,有专业技术人员269人,其中初级职称138人,中级职称84人,高级职称47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3%以上。同时,我市大力组织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加大文化干部的培训工作力度,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提高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公共文化管理水平。

(二)矛盾和问题

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愈来愈高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困难和不足,表现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水平有待提高,公共文化管理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文化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等。

其中包头地区文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老城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资源枯竭的矿区、牧区、农区文化设施与服务相对落后,特别是农村牧区地广人稀,难以同步享受文化改革发展的成果。突出表现在:

1.81%的人口居住在占全市面积很少的中心城镇,19%的人口居住在农村牧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文化条件十分落后,并且随着合村并镇、围封禁牧、外出打工、随子女外迁、教育外迁,嘎查(行政村)人口减少,文化设施老旧,而新建又造成极大浪费。

2.老城区、棚户区经济文化落后,文化设施不足,文化用地紧张,文化服务与新城区有较大差距。

3.城乡结合部的农村正向城镇化转变,原有的农村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农民变市民、农村变城镇,而文化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化的进程。

4.资源枯竭的矿区正在转型,居民外迁,文化投入及服务水平下降,留守少数群众缺乏必要的文化设施与文化服务。

根据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我们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进一步学习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立足本市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主体、丰富服务载体,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会的部署要求,以建设文化大市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导向,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优化整合文化资源,完善基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文化大市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创建目标

到2015年,按照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完善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和组织支撑能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体系,形成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创建示范模式,高质量建成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五、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建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共建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长远发展目标与近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面向基层,惠及全民。切实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移,保障全民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利,改善文化民生,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四)统筹城乡,资源共享。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文化发展,整合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源,努力实现共建共享,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发挥公共文化综合服务效益。

六、基本任务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标工程”

加强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国家西部地区先进水平。

1.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8543”工程:“8”即市级有1个大型综合博物馆、1个大剧院、1个公共图书馆、1个群艺馆、1个美术馆、1个非遗展示厅、1个数字文化服务平台、1批大型文化广场。“5”即每个旗县区有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多功能剧场、1个中心文化广场、1个群众文化示范团队。“4”即每个苏木(乡镇、街道)有1个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1个文化广场、1个简易舞台、1个群众文化活动骨干团队。“3”即每个社区有1个文化活动室、1块室外活动场地、1个群众文化团队(或一个文化户或文化大院)。

2.“七个百分百”全覆盖。一是全市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实现100%全覆盖,市、旗县区两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设立与当地人口分布和地域条件相适应;二是市、旗县区两级公共图书馆建设100%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建成达标的公共图书馆要提升和完善功能,推进图书馆分馆建设,服务向基层和社区延伸;三是市群艺馆、旗县区文化馆建设100%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已经建成达标的文化馆要完善和提升功能;四是全市苏木(乡镇、街道)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100%建成,并达到《乡镇文化站建设标准》,实施苏木(乡镇、街道)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启动示范性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创建工作,建成20个以上设施设备先进、服务功能完善的示范性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五是全市社区100%建成文化活动室。按照社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文化室独立设置的建设标准,全市城镇社区全部完成文化活动室建设;六是全市苏木(乡镇、街道)、社区100%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七是偏远牧区嘎查流动文化服务100%全覆盖。

3.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

(1)图书馆建设。在2015年底前,稀土高新区启动公共图书馆建设;昆区、固阳县完成公共图书馆建设;东河区2014年底前完成公共图书馆后续建设工程;已经建成达标的公共图书馆要提升和完善功能。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加大投入,达到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4册以上,市、旗县区公共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5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2次以上。推进公共图书馆分馆建设,服务向基层延伸。

(2)群艺馆、文化馆建设。市级新建群众艺术馆;在2015年底前,稀土高新区启动文化馆建设;固阳县、石拐区完成文化馆建设;在2014年底前,东河区文化馆完成后续建设工程。白云矿区文化馆和东河区民族文化馆完成改扩建工程;已经建成达标的文化馆要完善和提升功能。

(3)苏木(乡镇、街道)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苏木(乡镇、街道)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鼓励人口相对集中的苏木(乡镇)建设供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小舞台;启动示范性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服务站创建工作,建成20个以上设施设备先进、服务功能完善的示范性综合服务站。

(4)嘎查(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按照社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嘎查(行政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嘎查(行政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文化室独立设置的建设标准,全市嘎查(行政村、社区)全部完成文化活动室建设,嘎查(行政村、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电子阅览室)全部建成。每个行政村建有草原书屋,每个农家书屋藏书在2000册以上。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质工程”

4.重点开展民族文化服务。包头民族文化民间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要挖掘具有浓郁草原风情的蒙古族民歌、蒙汉融合的漫瀚调、二人台,以及大秧歌、高跷、小车会、跑旱船、抬阁、脑阁等文化资源,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培养一批民族文化传承者,组建一批民族文化特色团队,形成一批民族文化特色品牌,建设一批民族特色鲜明的文化大院,重点打造“中国·内蒙古游牧文化旅游节”、“那达慕”等特色文化活动。开展面向牧区的数字文化服务,开展“马背上的共享工程”、“数字文化服务进蒙古包”等特色活动。

5.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八进活动”。“文化惠民八进活动”即“千场节目进基层”(每年全市各艺术院团及群众文体团队到基层演出不少于2000场)、“高雅艺术进校园”(每年全市各艺术院团及群众文体团队到中小学进行艺术培训、普及活动100场以上)、“我请百姓进剧院”(每年免费请街道社区、农村牧区群众到剧院观看专业演出不少于50场)、“名家讲座进社区”(每年组织专家到基层进行培训讲座不少于50场)、“图书报刊进村镇”(每年送到村镇流动阅览图书不少于10000册)、“公益电影进农村”(每年为基层群众放映公益电影不少于10000场,其中公园、广场放映不少于1000场)、“文化遗产进课堂”(每年在中小学开设文化遗产课程不少于50节)、“广播电视进万户”(为农村牧区10000户农牧民通广播电视信号)。进一步完善“八进活动”实施细则,使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向基层、企业和农村牧区、城市社区延伸,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各类群众文体活动。确保每个行政村平均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3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5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6.大力开展数字文化服务。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村牧区及城镇基层群众提供数字文化服务。全面完成全市文化信息中心平台建设工程,整合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利用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资源,通过覆盖市、旗(县、区)以及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嘎查(行政村、社区)的文化信息资源网络传输系统,将各种类型的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与整合,建成互联网上的包头市文化信息中心和网络中心,实现优秀文化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共享。并借助手机、数字电视等新兴媒体,以互联网、广电网为通道,为政府决策、教育科研、公民终身学习等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数字文化服务。各旗县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享受到公共数字文化最后一公里服务。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行政村、社区)依托文化站(室)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点或标准的电子阅览室,使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基层服务点或电子阅览室享受数字化资源服务。

7.全力打造群众文化服务品牌。以鹿城文化艺术节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包头市“双十”群众文化品牌活动的综合性、示范性和辐射力,市级打造10个大型文化活动品牌,10个旗县区依托地域文化资源各打造1个节庆品牌。全市苏木(乡镇、街道)开展自办文化活动“一地一品”,开展“星级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团队”建设,培养一批群众文化骨干队伍,促进群众公益文化活动常态化。

8.着力推进公共文化阵地服务。加强适应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规范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市、旗县区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广泛开展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引导免费开放场所结合实际开发特色服务项目,推动免费开放特色化发展,延长开放时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启动免费开放示范项目创建评选活动。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

9.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创新。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建立区域文化资源整合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机构和文化团队建设。采取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资源项目库建设、项目补贴、订单服务、招标采购、连锁服务、集中配送、打包配送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模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0.切实开展面向特定人群的定向文化服务。市、旗县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注重保障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开设方便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特色服务项目,要经常性组织针对农民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

(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提升工程”

11.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开展公共文化制度保障体系研究,不断完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撑,制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和支持政策,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保障体系。

12.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格局。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基本方向,以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农村牧区在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配置、产品供给、服务规范等方面与城市社区同一标准,同等对待,同步推进。以农村牧区和基层为重点,深入实施苏木(乡镇、街道)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子阅览室)工程、草原书屋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13.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智力支持的开放化架构。进一步落实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各研究机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工作,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全市社会科学研究选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团队,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智慧,形成开放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智力支持架构。

14.建立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化网络。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公共文化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建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在全市中小学建设一批服务社区的“社区文化学校”,积极探索大中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的有效办法和管理机制,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的有关政策,制定并落实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的扶持、奖励政策。

(四)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提高工程”

15.开展人才培养“十百千万四星工程”。启动人才梯队建设的四项重点工程,即培养10名公共文化服务领军人才的“明星工程”;培养100名公共文化服务专业技术带头人的“星光工程”;培养1000名公共文化服务基层骨干的“群星工程”;培养10000名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的“星火工程”。保证必要的培训经费,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在职人员培训,旗县区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苏木(乡镇、街道)、嘎查(行政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确保培训时间超过标准要求。

16.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并落实吸引人才有关政策,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及岗位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岗位结构,确保市级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高于70%,旗县区级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高于80%。通过改革,努力促进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利于人才不断涌现、人才焕发活力的工作氛围。

17.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的刚性规定。制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规定,积极整合和调整人员编制,保障苏木(乡镇、街道)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配备4至5名专职工作人员;嘎查(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城市社区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18.加强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建立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招募文化志愿者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大学生志愿者到基层文化综合服务机构挂职锻炼,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扶持壮大嘎查(行政村、社区)文化大院、文化户等业余文化团队发展,每个嘎查(行政村、社区)的文化大院、文化户等业余文化团队不少于1个,有条件的嘎查(行政村、社区)要打造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文化团队。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提效工程”

19.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的制度化。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评估、督导、考评的内容和重点,加大考核权重,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的考评督导机制,成立督查机构,对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的制度化。

20.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的标准化。研究制定科学、严谨的公共文化服务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标准体系,包括目标任务分解、工作进度跟踪、定期协调督导、目标任务考核奖惩等,把服务基层作为工作重点,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量的重要内容,使评估工作规范、客观。

21.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的常态化。强化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的经常化,做到“月月有抽查、季季有巡查、半年有普查、年度有核查”,切实发挥评估的时时督导功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评估常态机制。

七、重点突破

根据包头市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情况,针对包头地区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包头市数字文化服务”方面进行重点突破,争取在建立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运行安全、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实现突破;在加强各级各类数字文化资源软件、硬件、数据、人员与技术、服务共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方面实现突破;在包头市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实现突破;在农牧民同等享有数字文化服务权利、提高农牧民享有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方面实现突破。切实解决制约我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发展方向,通过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相结合的文化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数字服务的在远程服务、覆盖城乡文化阵地盲点、方便快捷方面的突出优势,提升数字文化服务产品内容丰富、种类齐全、形式多样、实用性强、更新及时的服务效果,切实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便利性,创造适合包头城市特点的数字文化服务长效机制的研究成果,从数字文化服务制度设计研究和应用、案例等方面提供示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文广、发改、经信、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环保、审计、体育、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及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等群众组织和各旗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主任由市文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文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公共文化服务专家等组成。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旗县区及各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加大投入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市本级每年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4000万元,全市各级政府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每年不少于3亿元,确保每年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幅,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人均文化事业费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确保对文化惠民工程的足额投入。市、旗县区两级政府筹措资金,为完成创建任务提供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把创建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安排,科学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财政资金落实、使用到位。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督导评估

探索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创建示范区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制度,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将创建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之中。

(四)强化舆论宣传与信息报送

加大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我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报道,同时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等进行宣传,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创建过程管理相关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分项目及时向国家创建办公室、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等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创建信息。

延伸阅读

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白银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的通知

关于印发于印发遵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