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区集体“三资”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2〕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进一步加强农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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