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3]12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3日
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喇家遗址是2001年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2001年全国考古十大发现之一。喇家遗址是以青铜时代早期齐家文化为主,兼有马家窑文化、辛店文化等不同文化内涵的聚落遗址,保留了4000年前大地震、黄河大洪水等多重灾难遗迹,被公认为是极为珍贵的史前灾难遗址,对于探索黄河上游、乃至我国西部的早期文明及人类发展过程有着相当高的研究价值。为有效保护喇家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研究工作,并实现对这一珍贵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本体及周边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青海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并参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要求,现就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化名省建设为目标,坚持文物工作方针,统筹规划,根据喇家遗址价值内涵和环境相关特性,正确处理遗产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和谐关系,努力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践行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实现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考古遗址公园为遗址保护与研究提供必要的空间,推动考古研究、遗址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紧扣遗址内涵和价值,采取有针对性、系统化、人性化的保护展示方式,积极探索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新路子。
(二)坚持保护第一原则。传承历史文化是当代人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国家对遗址保护工作提出的“遗址本体保护好,周边环境整治好,人民生活改善好,经济社会发展好”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大遗址保护规律,突出史前灾难遗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破坏性开发和开发中的破坏。
(三)坚持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遗址公园的规模发展和内涵发展,建立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寻求遗址公园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切合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树立大遗址文物资源属于人民、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的理念。把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成我省文化旅游的一张名片,确保遗址保护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得以合理发挥。
(四)坚持统一协调原则。遗址公园建设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城镇规划、生态环境、旅游等多个行业部门,同时也涉及和社区居民的关系问题。各级政府要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正确处理相关部门的关系,使大遗址保护和遗址公园建设工作协调稳步推进。
三、建设遗址公园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我国文物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使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开展大型古代文化遗址保护工作,改变大遗址保护的被动局面。喇家遗址是黄河上游地区发掘的齐家文化时期重要文化遗存,是同时期区域性大型聚落,目前已探明遗址面积约72万平方米,已完成考古发掘面积3000多平方米,具备大遗址保护的诸多要素与独特性。通过在该区域建设考古遗址公园,能够有力促进我省乃至我国西部地区大型古代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二)是文化名省建设的需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是展示早期齐家文化,兼马家窑文化、辛店文化等不同文化类型的重要窗口,对于探索研究青海、乃至我国西部的早期文明,远古地质灾害及成因,有着相当高的研究价值。通过遗址公园的建设,必将出现喇家遗址所包含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辛店文化新的发现与认识,可以为黄河上游地区文明起源研究提供新的更丰富的考古材料,从而提升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文化名省建设步伐。
(三)是经济社会和文化遗产良性互动发展的有效手段。通过遗址公园的建设,科学划定保护范围,拆除遗址保护范围内的不合理建筑物,改善喇家遗址周边自然环境,实现自然环境资源和文化历史资源的协同保护,推动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工作目标
(一)通过遗址公园建设,划定展示功能分区,策划展示主题与内容,充分展示新石器时代西部早期文明和自然景观,领略、体验大型聚落遗迹和史前灾难遗迹的历史内涵与文化、科学价值。
(二)通过遗址公园建设,宣传和普及考古和文物保护知识,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净化心境,提升全社会整体文化素养,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水平,加强和促进国内外文物考古学术研究与交流。
(三)通过遗址公园建设,将大遗址的展示利用纳入省级、地方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计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从大遗址保护利用的角度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组织领导与经费支持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省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省发展改革、财政、文化、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环境保护、交通、旅游、测绘、消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遗址公园建设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遗址公园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海东地区及民和县人民政府,认真履行遗址所在地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履行好遗址公园及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责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定遗址公园建设、管理主体,开展环境整治、道路建设、整体风貌打造等有关工作。
(二)部门协作,明确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有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衔接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文物保护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监督工作。省文化新闻出版厅要积极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督促、指导遗址公园建设工作,加大遗址公园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经费的申请力度;指导海东行署和民和县政府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对遗址公园及文物进行统一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喇家考古遗址公园考古工作,协调编制《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喇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计划书》等,为地方政府建设遗址公园做好服务工作。省旅游局实施的全省旅游总体规划,要与《喇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相衔接。
(三)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内文物本体的保护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公园及周边环境的建设要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争取多元投入。文化(文物)部门要积极争取文物保护国家补助经费,开展文物本体保护、古遗址环境风貌展示利用等工程。地方政府根据遗址公园建设规划要求,负责基础设施、道路建设、环境整治、土地供应、遗址内居民搬迁、安置等方面的投入。要动员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引入社会资金和市场化管理模式,加强特色文化旅游项目、设施的开发,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文化旅游与文化服务项目的开发经营,带动地方经济增长。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制定喇家考古遗址公园的专项规划和管理办法,实施各阶段的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二)学术研究
组织专家、学者,加强多学科合作与研究,切实开展有关大遗址保护理论及实践的探索。通过考古调查与多学科的研究,全面了解喇家遗址文化内涵,进一步明确喇家遗址范围内各类文化现象及其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充分揭示遗址的面貌,明确史前文化序列。
(三)技术保障
加强研究、创新,为大遗址保护提供理论和技术指导。注意运用科技作支撑,力争在保护措施、保护技术、保护工艺等方面获得突破。
(四)合作交流
积极与省内外科研机构(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清华城市规划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成都市博物院等)开展合作,进行文化定位、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文物本体保护、陈列展示等方面的研究论证工作。
七、实施计划
(一)2013年3月,《青海省喇家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作为喇家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和依据。
(二)2013年4月,民和县政府制定、颁布《喇家遗址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三)2013年5月,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2013年5月底前,按程序向国家文物局提出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请报告。
(五)2013年7月10日前,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牵头制订实施并完成喇家考古遗址公园考古工作计划,为科学规划打好基础。
(六)2013年7月20日前,委托国内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2013年7月30日前,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编制完成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计划书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八、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网络、展览、媒体等各种宣传教育手段,编制适合于不同读者、不同题材的各种宣传资料,充分展示喇家遗址历史文化信息与文化内涵。广泛动员地方及社会关心并支持喇家遗址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作用。通过积极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喇家遗址的社会效益,形成“遗产保护人人参与,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新局面,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延伸阅读
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白银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