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阳政办发〔2015〕94号
颁布日期:2015-1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政办发〔2015〕94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为切实维护全市冬春期间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中旬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6日

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确保全市冬春季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国“两会”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中旬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1.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区)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平台,街道、乡镇要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组织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督促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2.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区)、各部门围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及城镇燃气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组织民政、教育、商务等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紧盯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城市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是重中之重。重点整治四类问题:一是电气线路问题。重点整治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不穿管保护,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用电设备管理不到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不落实断电措施。二是消防通道问题。重点整治消防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道不畅,安全出口锁闭,超面积、占道经营,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三是消防安全管理问题。重点整治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建筑材料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2)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要深刻汲取“8.12”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安监、公安、质监、住建等部门,在前期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单位(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搬迁至城市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3)文物古建筑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入推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文物、宗教、旅游、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文物建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印发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规范消防安全行为。重点检查文物建筑消防组织机构建设、冬季用火用电安全、消防水源管理、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等内容。

(4)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冬防期间,要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认真分析梳理,城区、郊区要对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督办,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对隐患单位进行综合施策,成立联合工作组,通过约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组织现场办公等方式,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力争短期内整改销案。同时,要强化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预防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5)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刻汲取“10.10”安徽芜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生产、销售、运输、充装、使用燃气的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是燃气管线、燃气设施、燃气供应企业及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重点整治燃气管线保护不到位,燃气供应企业违法违规供气、未按法律法规开展燃气设施巡检,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燃气的行为。

3.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区域联防机制,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2015年12月底前,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

4.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评估。各县(区)要组织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自下而上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5.确保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国“两会”前,要重点加强交通、通讯枢纽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大力推进消防规划编制落实。要把“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纳入属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把“城市(镇)公共消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新型城镇化等各级各类规划体系。平定县、郊区及五个全国重点镇(荫营镇、南娄镇、西烟镇、冶西镇、娘子关镇)要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和消防训练基地等内容。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继续加大消防装备投入,配齐配全各类消防器材装备。平定县、盂县及郊区要加大消防水源建设力度,弥补市政消火栓欠账,并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冬季灭火供水的可靠性。

3.打牢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要加大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组织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三)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区)、各部门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消防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进文物古建筑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要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社区和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要健全和培训各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组织消防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农村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

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市建成区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冬季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好冬春季节灭火联合演习,提高多部门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水平。公安消防部队要强化灭火救援和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实兵、实战演练,熟悉本地重点区域和要害场所,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5年11月中旬)。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冬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掌握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动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区)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进行总结和自评。各县(区)自评结果于冬防工作结束后3日内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对本辖区、本部门冬季消防工作形势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准确把握火灾规律,提出应对措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依法监管,形成合力。各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落实联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要全面摸排本行业、本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组织行业所属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对本辖区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习总书记“三个必管”和“三个监管”的要求,共同推进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按期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真正把责任、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落实,推动不力,导致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县(区)、各部门要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县(区)冬防工作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28日前报冬防工作阶段性情况,2016年3月7日前上报冬防工作总结。各县(区)分析评估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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