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2012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2012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2012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国务院定于2012年4月13日15时召开2012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我省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会议主题: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总结近年来纠风工作,部署2012年纠风工作任务,交流经验,推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会议地点
我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前大楼二楼2—008电视电话会议室。
各市、县、区和杨凌示范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省分会场:省政府领导同志。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陕西银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监察室主任。
2.市县分会场:各市、县、区政府分管监察工作的同志,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监察工作的同志,其他参会人员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政府通知所辖县(市、区)在各自分会场参会。参会人员于4月13日14时45分前就座完毕。
2.请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将参加会议的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名单于4月12日12时前报省政府纠风办。联系人:刘金树、邹五岳,电话:(029)85582389,85589398(传真)。
3.请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做好新闻报道。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白银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