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卓信•金楠天街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卓信•金楠天街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卓信·金楠天街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请示》(绵城规〔2014〕125号)收悉。结合市规委会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的《卓信·金楠天街项目规划方案设计》。

二、该项目位于绵阳市经开区塘汛镇人民政府南侧,建设单位为绵阳市卓信实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规划要求

(一)项目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二)规划净用地面积:62857平方米。

(三)建筑使用性质:居住、商业、社区工作及配套用房。

(四)规划总户数:1425户。

(五)总建筑面积:2425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0499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88571平方米,一层商业檐廊1428平方米、社区用房500平方米按相关规定不计容,社区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政府)、地下建筑面积52030平方米。

(六)容积率≤3.0,建筑密度≤29%,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商业裙房2-4层,商务办公楼12层,居住32层),符合成都军区空军站〔2012〕273号建高函、绵阳民航管理局要求。

(七)机动车停车位:1433辆。

四、该项目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进行开工建设。

五、该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经开区-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调整成果,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应满足《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版)的要求。若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对技术指标局部调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相应的政府收益及规费。

六、由你局负责加强批后管理工作,确保新建项目使用高档次、高品质的外观装饰材料,并在地块内种植高大乔木,以提升城市景观品质。

七、由你局负责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布、公示工作,协调好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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