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工艺美术产业凝聚着千百年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明。创新发展工艺美术产业不仅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为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不断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进一步促进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传承、保护、创新、发展”的方针,通过做大、做精、做强具有比较优势的工艺美术品种,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通过文化与科技的融合,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工艺美术产业集群,打造驰名品牌,不断提升宜宾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影响力,促进宜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发展目标

依托我市丰富的竹资源优势,发挥我市在工艺雕塑(竹刻)和编织工艺(竹编)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发挥具有宜宾特色文化底蕴的微雕、三江奇石、唐人、僰人文化雕(编)制品、麦杆画、金楠木艺等工艺美术行业,围绕人才和优势品种,打造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发挥工艺美术大师的名人效应,着力打造何氏竹艺、慧多麦杆画等品牌,扩大我市工艺美术影响力。多层次地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市工艺美术的技艺水平,力争在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时有我市的省工艺美术大师被评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实现历史性突破。

充分发挥工艺美术既有文化内涵、又具观赏价值的特点,依托江安何氏竹工艺有限公司人才和技术优势,着力打造宜宾市竹工艺陈列馆,使其成为集精品展示、技艺表演、旅游观光、人才培养、竹工艺品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川滇黔结合部的竹工艺美术基地,依托长江奇石优良的资源条件,打造集文化、休闲、教育、影视基地为一体的创意文化城,为宜宾建设城市文化产业创意园做好基础工作。

三、促进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举措

(一)开展工艺美术行业调研和普查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我市工艺美术行业普查工作,充分掌握我市工艺美术行业现状,组织企业和专家到工艺美术发展良好的地区和领军企业进行调研考察,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和理念。

(二)梳理现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继续做好宜宾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品种和技艺的认定、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等工作。同时,对已出台的工艺美术行业发展政策进行梳理,从有利于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角度去制订并完善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创作、工艺美术人才培养与成长、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扶持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的政策。

(三)提出发展规划。在深入调研、开展我市工艺美术行业普查、梳理现行我市工艺美术行业政策等基础上,借鉴在工艺美术行业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和企业的先进理念,提出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规划。

(四)大力开发具有宜宾特色工艺美术作品。宜宾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地理位置特殊,文化底蕴丰厚,要在开发具有宜宾特色的工艺美术作品上做文章。大力开发除竹工艺美术作品以外的工艺美术作品。如:微雕、麦杆画、金楠木艺、三江奇石、唐人、僰人文化雕刻和编制类工艺美术作品。实现“打造重点品牌、多点开花结果”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高水平的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品牌企业,深入探讨和推动在我市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工艺美术专业课程,培养工艺美术后备人才;鼓励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开展传、帮、带活动,培养年轻工艺美术人才;加强在职培训,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工艺美术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工艺美术人才引进机制,引进国内外工艺美术大师到宜宾落户,为我市工艺美术发展输送新鲜血液;大力支持工艺美术产业的领军人物来宜创业。

(六)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化发展。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是促进产业振兴和发展,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在继承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基础上,要加强引导工艺美术企业和大师推进科技创新,把科技和工艺美术紧密结合在一起,提升工艺美术发展层次,为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化发展增添活力。通过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提高宜宾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和丰富宜宾旅游等行业的发展。

(七)加快工艺美术品交易市场建设。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在蜀南竹海、兴文石海、李庄古镇等旅游集中区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规范化工艺美术品展销市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候机厅等人流集散地设立工艺美术品专柜或销售专区,为宜宾工艺美术产品进入市场提供平台,拓宽销售渠道。

(八)加强工艺美术产业宣传,打造知名品牌。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发展工艺美术产业重要性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工艺美术产业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文化品质。要加强何氏竹艺、慧多麦杆画等品牌建设的宣传力度,促进品牌效应尽快形成,要充分利用已有品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品牌和产业有效互动,良性发展。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工艺美术企业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创造名品和精品的积极性,提升我市工艺美术产品档次。充分利用参加全国、四川省工艺美术精品展览会等为契机,大力推广我市工艺美术作品和工艺美术大师,继续加强宜宾工艺美术整体形象宣传,不断提升工艺美术产业形象,扩大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影响力。

四、政策支持

(一)投入性支持政策。我市工艺美术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从2013年起纳入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畴,按照我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各区县要设立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引导和支持区县、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资金。

(二)金融性支持政策。对我市工艺美术龙头企业,鼓励市内银行机构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具有良好信誉和发展前景的中小工艺美术企业和工作室,鼓励市内银行机构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规模小、抵押品不足的工艺美术企业和工作室,积极推广小额信贷、动产抵押、股权抵押、商标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适合工艺美术产业特点的新型信贷产品。

(三)土地性支持政策。将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重大工艺美术产业项目用地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程序依法调整。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用地可采取挂牌、招标或拍卖方式予以出让,对非营利性公共工艺美术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四)人才性支持政策。凡引进一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和5万元安家补助,并提供工作室或传习所;凡被评选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和5万元奖励,并提供工作室或传习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师工作室或传习所,由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补贴,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专项补贴20万元,省级的给予一次性专项补贴10万元。以上经费纳入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畴。对从工艺美术产业方面的领军人物、大师和民间特殊工艺美术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为其解决事业编制,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工作室或传习所,对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优先协调解决。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培养我市工艺美术产业骨干人才。

(五)奖励性支持政策。对首次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以及四川著名商标、四川名牌产品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引进的符合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的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对当年度引进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我市经营期限满3年的工艺美术企业,根据实际投资和贡献预期,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综合性支持政策。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政府采购工艺美术产品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本市自主品牌的工艺美术产品。积极支持我市重点工艺美术企业和著名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参加境内外知名工艺美术展览会,对参加展示展销的相关费用给予补助。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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