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与会风会纪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与会风会纪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0〕1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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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与会风会纪的通知
宜府办函〔2010〕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从对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明查暗访和对有关会议会风会纪督查情况来看,少部分单位及工作人员仍存在一些违反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不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不坚守工作岗位,存在迟到早退、无故脱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不良现象,影响了机关工作秩序与工作效能;二是个别单位负责人无故缺席会议,或者未经同意擅自安排他人代会,还有个别单位负责人迟到早退,不遵守会场纪律,影响了会场秩序与会议效果。对上述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与会风会纪,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按照市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
各单位必须严格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一是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上下班签到等考勤制度,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要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工作去向公示制度,凡请假者一律以假条和领导批示意见为准,开会者以会议通知和领导签批意见为准,否则一律按违反工作纪律论处。二是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窜岗闲聊、无故脱岗、擅离职守,严禁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
各单位要自觉端正会风,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一是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对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委派他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必须按程序报批。二是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会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会场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得在会场打瞌睡,不得处理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会场严肃与会议效果。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力整改突出问题,健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加强督查通报。市效能办、市纠风办、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要按照工作安排,适时采取随机抽查与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单位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要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各单位要将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与会议纪律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评,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市效能办、市纠风办、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工作纪律与会风会纪考核制度,将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与会议纪律的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实施考核并逗硬奖惩。
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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