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新印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新印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文号:津国土房办〔2013〕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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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新印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蓟县地矿局,红桥房产总公司,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重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8月20日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一、改进调研服务工作
(一)注重调研服务实效。调研服务工作重在了解实情、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全市和我局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服务,每人每年至少2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到做得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和干部职工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二)坚持轻车简从。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服务,安排集体乘车。要根据调研服务事项精简陪同人员,相关处室和单位原则上由一位负责同志随行;有关区县由涉及调研服务事项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不在高速路口迎送,不搞层层多人陪同。除远郊区县外,一般不安排用餐住宿。确实需要就餐的,冷热菜品不超过6菜1汤,不上高档菜肴,一律不上白酒。
二、精简会议、培训
(三)切实减少会议。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办公室做好统筹安排。能以文电方式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上级视频会上已明确事项和部署,由分会场参会领导提出具体贯彻落实要求,不另行召开会议。改进会议形式,尽量以视频会、现场办公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全局性专业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局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等。
(四)控制会议规模,改进会风。各类会议应由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严控人数,时间不超过一天。全市性专业会议一般由局分管领导出席;全局性工作会议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基层单位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由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类业务会、培训会等,原则上不需要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各处室召开的会议、培训,原则上由基层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简化会议程序,开短会,讲短话,注重实效,大会发言一般不超过三名,每名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材料不超过1500字。
(五)严控会议、培训经费。以我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专业会议、培训原则上使用局内会议室,会场布置要简洁大方,一律不摆花草,不设背景板,确需住宿的原则上安排在大港全行培训中心,不搞宴请,不安排酒水,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或礼品。严格执行会议住宿费限额标准,即正、副职局级干部不得住豪华套间,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超过300元;其余人员一律住标准双人间,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超过150元。实行预算审批管理,办会部门事先编制会议预算,明确各项费用支出,报经审批后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度假村搞学习培训。严格控制出国(境)学习培训。
三、减少文件简报
(六)减少文件简报数量。严格控制各类文件数量,内容重复、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降低文件规格,能够以函进行业务工作联系的,以函形式发文;能够以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局或局党委名义发文;不层层转发上级或其他部门的文件,确实需要转发的要明确有关要求,以局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名义发文。
(七)提高文件简报质量。规范公文简报的起草和报送程序,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和参与公文起草,负责审核把关。要从政策、业务、格式、文字和发文规格等方面严格把关,注重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力求文字精练、篇幅简短,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信息既要反映重点工作和典型经验,又要反映问题和意见。简报每篇不超过1000字,信息每篇不超过300字。局系统实行电子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局办公室对公文质量及运转情况定期评估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四、规范公务接待、出访活动
(八)规范接待行为。公务接待要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住宿一律按照规格安排在政府采购名录范围内的宾馆。交通一律使用局公务用车,一般安排集体乘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标准,外地公务活动人员在津期间产生的个人消费自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接待费用,严禁以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九)严格出访管理。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关于外事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年度出访计划和预算管理,控制计划外出访,坚持出访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安排一般性和考察性出访;按规定控制出访人次、批次、经费、时间,实质性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格控制参观游览等活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外方所赠礼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厉行勤俭节约
(十)严格公车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装饰,严禁自行驾驶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特别是不准在婚丧喜庆、接送亲友等非公务活动中使用公车,严禁违规购置、借用、调用、占用、换用公务车。严格实行公务车日常管控、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统一保险制度。
(十一)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办公各项用品和设备合理使用,提倡双面使用纸张,降低办公损耗。加强空调、照明、电脑等用电管理,提倡低碳办公和节约用水,减少资源消耗。加强机关餐厅管理,发挥局伙食管理委员会作用,提倡勤俭节约,避免用餐浪费。
六、加强督促检查
(十二)局处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本规定,结合分管工作加强督导,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十三)局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狠抓整改落实。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市纪委驻局纪检组,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十四)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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