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巴政办发[201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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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自治州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4年各项重点工作,提出任务分解意见,请各县市、各部门按照职责认真落实。各牵头单位对分解的各项任务总负责,牵头抓总、协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坚持转型升级,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一)不断提升工业整体水平。坚定不移地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大企业大集团和园区带动战略,着力在支柱产业形成、带动、延伸上下功夫。用足用好差别化产业政策,促进优势资源向产业链核心、价值链高端集聚,进一步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力争非石油工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二)做强石油天然气工业。全力支持中石油、中石化油气稳产增产,力促大庆油田塔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强化油地合作共建,推动地方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股央企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支持各类企业参与石油天然气下游产品精深加工和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谋划实施地方主导、自主开发的大型油气项目,争取更多油气资源实现就地加工。(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资委、招商局)
(三)做大优势矿产加工制造业。着力推进美克化工三期、康丰精细化工等项目实施。力促新兴际华特钢二期项目达产扩能,支持新沛新材料40万吨煤电硅项目加快建设。(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四)加大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和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力度。(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五)加快库尔勒塔什店和轮台阳霞矿区兼并整合和开发建设。(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六)全力推进“一城五园”纺织服装城建设,确保金富特一期130万锭纺纱项目建成投产。(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招商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快发展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牵头单位:州农业局;责任单位:州经信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
(八)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科技局)
(九)不断增强园区集聚效应。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明确功能定位、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园区的规模经济效应、节约集约效应、创新协同效应、辐射带动效应。(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
(十)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扎实推进企业发展“513”计划。(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科技局、工商联)
(十一)全面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稳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科技局)
二、坚持提质增效,提升农牧业现代化水平
(十二)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障州域内供需平衡。引导棉花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节本增效,降低种植风险。着力提升特色林果业发展质量。稳步发展设施农业。(牵头单位:州农业局;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发改委、粮食局)
(十三)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和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增加牛羊肉和禽蛋奶产品供给。(牵头单位:州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
(十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深入实施龙头企业壮大培育工程。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进一步拓展农产品市场,推动外销平台建设,做好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原产地认证工作。(牵头单位:州农业局;责任单位:州供销社、发改委、商务局、质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工商局)
(十五)不断增强农业集约效应。认真落实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政策措施,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都市农业,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培育农民经济人队伍,扶持农村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州农业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人社局)
(十六)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力争解决4.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改扩建农村公路600公里,新增高效节水面积37万亩。力争2500户8400人实现脱贫。(牵头单位:州农业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科技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质监局)
三、坚持城乡统筹,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七)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升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
(十八)加快库尔勒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产业体系支撑,统筹发展新老城区,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完善城市路网布局,加快实施重点交通路口拓宽改造工程,着力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
(十九)统筹推进副中心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优化轮台、和静、若羌三个副中心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丰富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档次,加大撤县建市工作力度。促进各县城和重点镇加快发展,明确功能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切实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容纳人口、吸纳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人社局)
(二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进城农民真正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权益。(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农业局)
四、坚持项目拉动,夯实跨越发展基础
(二十一)强化重大项目工作。加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争取格尔木—库尔勒铁路、巴仑台—伊尔根铁路、库尔勒扩建机场、且末迁建机场、省道206线博湖—库尔勒、尉犁—且末沙漠公路开工建设。加快若羌楼兰机场、轮台机场和国道巴州段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战略构想,启动库尔勒—罗北—敦煌铁路、库尔勒—乌鲁木齐高铁、伊尔根—伊宁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丝绸之路大通道建设规划。以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行能力为重点,加大旅游公路和资源路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二十二)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快实施城网改造和农网完善工程,力促尉犁—若羌—依吞布拉克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力促国电库尔勒、华能轮台热电联产和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工。(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巴州电力公司)
(二十三)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轮台“五一”水库、若羌米兰河山口水利枢纽、和静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建设,推动大石门水库、若羌河山口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完成5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力促小山口三级水电站投产运行。(牵头单位:州水利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二十四)强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拓展招商引资途径,突出产业招商、以商招商,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牵头单位:州招商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
五、坚持扩大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二十五)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支持各类银行拓展业务加快发展,积极引进各类商业银行,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国资委,人行巴州中心支行)
(二十六)完善地方投融资体系,做大巴音国资公司、州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资产运营平台,推动县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建设。(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经信委、财政局、国资委,人行巴州中心支行)
(二十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提升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水平,加快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园、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推动建立向西开放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和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局、招商局)
(二十八)加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和流通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和“农超对接”工程,完善城乡便民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居民必需品储备制度。(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
(二十九)发展和规范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业。(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司法局)
(三十)提升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水平。(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商务局)
(三十一)做优做强特色旅游。推进旅游业成为战略支柱性产业的培育力度,大力实施旅游精品开发战略,扩大与“丝路”沿线城市旅游合作,加快博斯腾湖、巴音布鲁克、罗布人村寨等5A级景区创建力度,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大旅游项目建设和招商力度,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力争旅游总收入增长20%以上。(牵头单位:州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三十二)科学调控房地产开发规模,保障住房供给刚性需求。(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三十三)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有关政策,重点提高农牧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提升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
六、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美丽巴州
(三十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效益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中的权重,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保护与治理联动机制,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逐步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塔里木河、巴音布鲁克、博斯腾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开孔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纳入《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加快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平原绿化、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荒漠植被及湿地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对水源涵养地、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牵头单位:州环保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住建局、财政局)
(三十五)加强水资源管理。坚决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一条警戒线”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荒行为。未经水资源论证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符合环保准入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牵头单位:州水利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三十六)加强城乡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复合型污染以及城市沙尘型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大力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计划”。强化环境监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牵头单位:州环保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
(三十七)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存量资源利用效率,坚决制止乱采滥挖、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行为。(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三十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经信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坚持深化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十九)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牵头单位:州党委编办;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四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牵头单位:州法制办;责任单位:州党委编办,州监察局)
(四十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牵头单位:州国资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四十二)推动非国有资本参股国企、地方企业参股央企。加快推进南天城建、库尔勒市商业银行上市工作。(牵头单位:州经信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人行巴州中心支行、银监局)
(四十三)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牵头单位:州工商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法制办)
(四十四)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做好“营改增”工作。(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
(四十五)积极推进工商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
(四十六)强化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经信委、财政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
(四十七)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慎重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试点。(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局、农经局)
(四十八)启动棉花目标价格管理改革试点,推进棉花补贴向农民直补过渡。(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农业局、农经局)
(四十九)推动国有农林牧场改革。(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党委编办,州发改委、监察局、民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国资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
(五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五十一)加快制定差异化水价政策。(牵头单位:州水利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财政局)
八、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十二)大力推进高质量就业。加快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引进一批符合地方特点、有一定基础、稍加扶持就能增加就业的短平快项目。解决好大学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困难问题。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加大就业指导服务和创业辅导支持力度,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强化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残联)
(五十三)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扩大覆盖范围,完善体制机制,提高保障能力,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健全社会保险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提高新农合补贴标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低保提标,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做好稳控物价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商务局、残联)
(五十四)关爱特殊群体,做好老龄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妇联、残联、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五十五)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牵头单位:州残联;责任单位:州民政局、人社局)
(五十六)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牵头单位:州妇联)
(五十七)加快推进“三房”建设,完成1.4万户安居富民、1244户定居兴牧建设任务和开工建设1.7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五十八)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和双语教师培训。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配套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支持鼓励民办教育,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切实抓好特殊教育,加快推进素质教育。(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五十九)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条件。巩固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社会办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诊疗水平。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深入实施基层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州卫生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工商局)
(六十一)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牵头单位: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十二)着力推进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春雨工程、东风工程、西新工程、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文物考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积极稳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扶持文化骨干企业、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密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人社局、民宗委、商务局)
九、坚持标本兼治,营造平安和谐环境
(六十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州民宗委;责任单位:州党委统战部、宣传部、基层办,州公安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六十四)深入推进维稳常态化建设。坚持“一反两讲”,严防严打“三股势力”破坏活动,做到“两个坚决防止”。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密防范、坚决打击“三非”活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落实居住证和“一证通”制度,做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健全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民宗委、民政局)
(六十五)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作用。(牵头单位:州党委基层办;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六十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牵头单位:州应急办;责任单位: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六十七)完善信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牵头单位:州信访局)
(六十八)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发展“双拥共建”成果。(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六十九)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政务、行业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常态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决策咨询机制。(牵头单位:州监察局;责任单位:州法制办、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七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单位:州政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七十一)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资金审计,规范政府性资金管理和使用。(牵头单位:州审计局;责任单位:州监察局)
(七十二)加强关键岗位监督,抓好绩效管理和效能监察,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州监察局)
(七十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七十四)坚决做到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得新建。(牵头单位: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发改委、监察局)
(七十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各部门)
十一、扎实做好受援工作
(七十六)深入推进对口援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互通信息、衔接有序、高效运转的援疆服务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党委组织部,州住建局、经信委)
十二、全力推动兵地融合发展
(七十七)继续支持兵团二师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兵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机制,深化兵地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各部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白银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