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哈行办发〔201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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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12日
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思路是:围绕“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目标,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六化”(预案管理具体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规范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应急平台建设体系化、宣教培训常态化、基层示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地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和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一、加强《应对法》和《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力度
《应对法》和《实施办法》是应急管理工作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2013年,地区应急办要通过改版哈密政府网应急管理专题网站、举办培训班和印制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应对法》和《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力度。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各自的法律职责,认真做好《应对法》和《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尤其是县(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着力解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预案管理、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编制和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已印发执行。2013年,地区将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划,结合实际,编制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应急体系规划与各专项发展规划中防灾减灾、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应急指挥系统、避难场所等项目内容充分衔接,并于年内印发执行。各县(市)也要结合实际,编制相关规划,深入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管理培训和宣教系统、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基层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自应急建设项目的申请落地、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报批,抓紧实施一批应急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区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三、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六化”建设
(一)应急预案具体化
今年国家和自治区拟出台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地区应急办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应急预案管理新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哈密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起草、审查、批准、发布、报备、修订和演练等各项要求。一是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报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2013年,地区应急办要完成《哈密地区行署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重点推动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报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形成对突发事件的全覆盖。二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按照“三紧贴”(紧贴预案、紧贴实战、紧贴群众)原则,采取综合演练、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等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着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演练和“双盲”(不告知演练时间、地点;不告知事件类型)演练。注重在演练和实践中检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修订完善,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各县市至少组织两次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请各县市、地区应急委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于3月20日前报地区应急办,经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规范化
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方面要以规范化和时效性为目标,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应急办作用,使各级应急办成为突发事件信息的总入口和总出口;二是加强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基层信息报告能力和水平;三是丰富信息报送内容。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动态,提高报送突发事件现场音视频信息和辅助决策的能力;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重大紧急信息上报的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五是完善基层信息报送手段,加强技术保障,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六是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值守人员素质,适应信息化办公环境需求,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三)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
一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建设标准和“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的要求,依托地、县市消防部队进一步加强综合救援队伍建设,改善装设备条件,不断充实人员和加强管理,切实把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做强,把县(市)大队做实。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现役消防中队建设,并以之为依托建成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尽快形成综合应急救援战斗力。各乡(镇、场、街道办)要加强民兵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发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应急救援作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控制事态扩大发展。
二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行业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着力推进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反恐处突、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消防、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工程、环境、公路及城市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城市公共设施保障、电力保障、通信保障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卫生、食品安全、重大动植物疫情和突发农业灾害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和实战化演练,配备装备器材,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专业救援机制和模式,提高专业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志愿者队伍。地、县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注重动员社会力量,建设志愿者队伍,加强素质培训,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应急保障及个人防护等装备,提高志愿者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能力。地区应急办加强与各地(州、市)特别是相邻地(州、市)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努力形成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合力。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县市之间、部门之间、队伍之间救援现场工作协同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应急救援格局,不断提升协调及联合救援能力。
(四)应急平台建设体系化
根据自治区“全面推开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2013年,地区启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地区应急处置平台规划建设方案,报自治区应急办审核。地区应急办梳理日常业务工作需求,加强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并以之为依据统筹做好地区应急平台规划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快地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在规定时限内与自治区应急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满足常态和非常态下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同时,要通过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实现与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应急专题数据交换共享以及对应急业务的固化完善,完成应急管理业务软件使用和数据整理收集工作,通过软件及数据使用,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业务。
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今年要结合实际积极争取、提早启动各自应急平台和各类专项指挥系统的规划工作,县市应急平台建设方案报地区应急办审核,地区各专项指挥系统建设方案报地区应急办备案。2013年,各县市应急办必须完成相关办公设备(卫星电话或单兵装备)的配备工作,加强使用管理,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调处置的能力。
(五)宣教培训常态化
一是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地区应急办结合《应对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统筹协调、全面推开各层面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地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应急办要结合实际,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拓宽应急管理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开展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类常见突发事件的应对知识进村(社区)入户、入脑入心。县市要编制多种形式和多语种的宣传材料,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应急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地区应急办采取党校培训、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应急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形成分层次、多类别、形式活、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格局。根据自治区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要求,地区应急办要按照年内2次的计划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地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各县市也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六)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标准化
今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在以往建立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点的基础上,扩大示范点的范围,示范点比例应达到基层单位的20%以上。地区应急办要会同县市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对示范点提出明确的建设标准,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有侧重地开展基层应急队伍、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能力、应急避难场所等示范内容建设。通过探索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内容,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与基层各项原有工作的有机融合,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展开提供工作标准与示范模式。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避难场所建设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协调地区发改、民政、经信、商务、消防、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加快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二是督促县市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合理选择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体育馆、学校教室、医疗机构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卫生处理等基本设施,设置疏散标志,方便群众就近避险疏散。哈密市年内要完成市区内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并挂牌启用。三是要按照“彻底摸清、动态监控、分批消除、有效治理”原则,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各领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分级督办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各项职责,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从2012年起,应急管理工作已纳入自治区和地区绩效考核范围。2013年,地区将根据《应对法》和《实施办法》,结合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业务,侧重应急管理工作实绩,发挥绩效考核督促落实的作用,促进整体应急管理业务向“实、精、快、好”方向发展。各县市政府,地区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根据绩效考核要求和各自实际,制定并落实应急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促进应急管理与其他工作的有机融合,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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