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喀署办发[2009] 1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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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10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目前正值盛夏时节,气候炎热,风干物燥,加之农村农田、村舍附近囤积大量麦草等易燃物,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了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行署同意,现将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喀什地区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附后)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喀什地区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公安局消防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今年以来,截至6月15日,喀什地区共发生火灾226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68.38万元,受灾户数145户,受灾人数167人。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并出警222起,出动消防车611辆次,消防官兵2718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9人,疏散人员60人,抢救财产价值1519.6万元。其中农村火灾占70%,死亡3人、受伤1人的火灾也全部发生在农村。为切实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扭转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的局面,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喀什地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促进基层政权组织切实发挥农村整治消防安全主体作用,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杜绝重特大火灾,遏制较大火灾,控制一般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地区火灾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职责、任务
县、乡两级政府是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要在健全机构的基础上,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农村火灾易发多发的主要原因是道路不畅、消防设施不到位、用电用火不规范、农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不强,各县市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要积极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将消防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落实各项火灾安全防范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检查。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一是实施道路改造,解决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问题。二是各村要建立健全由村民小组长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村民防火公约,明确村民的权利、义务,规范村民的消防安全行为,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和消防法制教育,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二)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村民的消防安全环境。各乡镇、村要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规定,把民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要根据农村水资源情况,加强以消防泵、消防水池为重点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引水工程时要一并建设消防水源。要发挥农业灌溉机械的作用,购置机动泵、水带、水枪等简易消防器材,加强管理维护,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发生火灾时能用得上。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各乡镇政府的文化宣传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当地普法教育内容,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消防法律教育,要在各乡镇普遍建立一支以文化、广播、电影、法制部门人员为基础力量,志愿和义务消防人员参加的农村消防宣传骨干力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之中,通过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带动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农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好农村消防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抓好农村消防工作,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和火烧联营悲剧的发生。如果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地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县市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实施步骤
(一)各县市要迅速成立由党、政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以及教育、文化、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筹划、落实经费和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建立、落实农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村委会消防工作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可在科技、文化、医疗三下乡活动中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三)典型引路、稳步发展。年底前各县市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农村经济条件、地理环境、村庄规模等不同因素,在1-2个乡镇选择若干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不断创造新经验,力争在消防宣传、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火灾扑救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
五、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和发展。目前,我地区农村经济水平差别较大,消防工作发展也极不平衡。各县市应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村消防工作目标,加强分类指导。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齐抓共管。农村消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公安、综治、建设、民政、教育、文化、农业、广电、安监等部门,各级、各部门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成效。
(三)切实落实人员制度。各县市要定期督促检查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主抓农村消防工作,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定期将本辖区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向上一级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
各县市于2009年11月1日前,将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地区公安局消防局。
联系人:张维强
联系电话:0998-2523119转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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