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长春市“十五”人才发展规划和长春市“十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长春市“十五”人才发展规划和长春市“十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1-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办发〔2001〕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长春市“十五”人才发展规划和长春市“十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制定的《长春市“十五”人才发展规划》和《长春市“十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长春市“十五”人才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发展、向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实施人才战略,建设一支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于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人才战略的各项任务,根据《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人才发展的现实基础、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现实基础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积极推进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搞活人才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的作用,为实施人才战略和加快人才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才资源总量持续增长。“九五”期间,我市人才资源年均增长率为6%,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才资源发展最快的时期。到“九五”末期,我市市域人才总量为46.9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79%。其中,中直驻长单位14.7万人,占31.3%,省直驻长单位9.2万人,占19.6%,市及县(市)区、乡镇单位18.6万人,占39.7%,非国有单位4.4万人,占9.4%。第一产业1.6万人,占3.4%,第二产业1O.8万人,占23.1%,第三产业34.5万人,占73.5%。高级3.5万人,占7.5%,中级13.5万人,占28.8%,初级及无职称人员29.9万人,占63.7%。
——高层次人才队伍初具规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选拔和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名人工程”,积极开展评选市级专家、市政府特殊贡献津贴、优秀青年大学毕业生等活动,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高层次人才群体。“九五”末期,全市有两院院士20人,博士生导师455人,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288人,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科学、技术管理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3人,省管优秀专家130人,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40人,市政府特殊津贴165人,市优秀青年大学毕业生170人,中青年科技干部梯队人才近千人。
——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加大了人才市场培育力度,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共同发展。“九五”末期,我市有政府主办的省、市、县(市)人才市场6家,市人才市场分市场9个,社会力量兴办人才中介组织近300家。在各级各类人才服务机构中,市人才市场的龙头与核心作用明显增强,市场功能渐趋完善,成为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主渠道。
——人才资源开发领域不断拓展。适应人事工作“两个调整”和“三个突破”的要求,先后制定实施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发农村人才资源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政策,将人才资源开发对象由国家干部拓展到各类人才,将开发领域由国有单位延伸到非国有单位和农村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的结合更加紧密。
(二)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在人才资源开发中仍存在总量不足、每万人口人才拥有量比较低,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和经济建设急需人才少,机制不健全、人才发展的制度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尊重知识、鼓励创业”的氛围不浓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还面临着新的挑战:
——国际国内的人才竞争更加激烈。进入新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知识经济的特点不断凸现,国际国内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竞争特别是对高层次人才的争夺渗透到经济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国际国内的各个城市与区域,直接对我市人才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
——加入世贸组织加剧了人才短缺态势。迈向新千年,加入WTO必将使我市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的融合。在激烈的人才争夺中,我市熟悉世贸组织规则、能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外语、经济、法律、财会、经营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的短缺状况将进一步加剧,直接关系到我市迎接加入WTO挑战的能力。
——经济结构调整凸现了人才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实现新跨越,发展是主题,结构调整是主线。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与传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人才队伍结构调整呈现滞后趋势又必须优先发展,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一体化趋势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入完善提高阶段。推动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迫切需要人才资源进行总量扩张、素质提升和机制转换,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扫除影响人才积极性的体制障碍。
二、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五”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市”、“科教兴市”、“开放带动”、“县域突破”、“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和发展汽车、农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三大支柱产业以及建设汽车工业、农产品深加工、科教文化三大基地目标,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为经济建设服务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优化人才环境重点,以建立运行机制为保障,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大力实施高层次和短缺人才开发战略,着力构汽车及其零部件、食品、光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四大人才群体,大胆探索,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十五”规划目标和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1、人才资源发展目标及任务。根据《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和目标任务,“十五”期间我市人才资源年均增长率为8%。到2005年市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8万人,比“九五”末期净增21.1万人,每万人口拥有人才数由679人提高到973人。同时,适应到2005年我市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3:42:45的需要,我市人才资源三次产业分布结构为5.4:35:59.6。
2、高层次和短缺人才目标及任务。高层次及支柱产业、主导行业和重点项目领域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占全市人才总量的22%。其中,具有高学历和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占人才总量7.4%,比1999年增加43%。经营管理、资本运作、金融证券、企业策划、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及软件、汽车及配件、生物医药、食品、化工电子、新材料等短缺专业人才达到10万人,比“九五”末期增加1.5倍。围绕实施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配套、基础设施、市场建设、公益设施、生态环境等“十五”期间的重点项目和发展生物制药、光电子产业的需要,加大项目人才和生物医药、光电子人才开发力度,建设一支与重点项目和发展长春生物医药及“光谷”产业需要相适应的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3、实施“1122工程”。集聚1000名左右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l00名左右汽车及其零配件、农副产品加工、光电子和生物医药领域的拔尖人才,引进20000名我市急需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和优秀人才,由市委、市政府直接掌握联系的科技骨干重点人才达到2000名左右,形成一支较大规模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4、人才市场建设目标及任务。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我市经济建设实际,要使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到2005年,形成省、市、县人才市场以及市人才市场分市场和其它人才中介组织的协调机制和网络体系;市人才市场的硬件建设和功能建设有新的提高,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5、推动用人主体到位。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用人主体的人才观念和人才意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人事制度步伐,推动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开发、引进、留住人才,促进用人主体到位,提高人才资源开发的效益和质量。
三、主要措施
按照为“十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需要,必须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和战略工程来抓,立足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从体制、机制、环境以及人才培养、引进、留住、使用、配置等诸多方面采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主导作用。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和宏观指导
l、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的人才意识。要强化人才意识教育,推动各级党政及企事业单位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开发是发展的第一动力”观念,把人才资源开发摆到重要位置,纳入“一把手”工程。
2、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开发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协调机制,对全市人才开发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调控、统一组织指挥与调度。同时发挥市级组织、人事、科技、教育、经济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党委、政府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作用,建立上下融通、分级负责、协调有序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
(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创造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环境
1、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按照有利于留住人才、有利于引进人才、有利于培养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对涉及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政策进行认真梳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围绕人才培养、引进、待遇、分配、使用、稳定、配置等人才资源开发的各个环节,全面系统地制定实施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规定,为各类人才在长春创业发展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
2、大力发展创业环境。进一步挖掘五个开发区的发展潜能,用足用活开发区的政策优势和科技优势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发挥科技创业中心和各类高科技园区的企业孵化器作用,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构功能与运行机制,完善鼓励各类人才到我市领办、创办企业和其它经济实体的政策措施,为各类优秀人才到我市创业发展提供风险投资保障和相关条件。加强对到我市来创业人员的宏观指导和信息引导,经济、科技、信息等相关部门以及五个开发区和高科技产业园区要定期发布吸引人才创业的信息和有关政策。
3、建立完备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依法保护用人主体和人才的合法权益。重点修改《长春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制定《长春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完善与人才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加强专利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为人才到长春创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4、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凡涉及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稳定、人才创业、科技立项、成果鉴定、专利认定与保护的审批工作环节,都要实行限时服务、承诺服务、上门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开设绿色通道。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反馈制度,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作为行为,进一步改善软环境,树立政府部门良好的服务形象。
5、进一步营造文化环境和人文环境。进一步发挥我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集中的优势,大力发展科教文化事业。以电影节、教育展、农博会等大型活动为载体,加强文化场所与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有长春特色的城市文化和精神文明。按照建立科教文化基地的要求,积极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浓郁文化氛围,增强我市对各类人才的凝聚力、吸引力。
(三)发挥企业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主导作用,推动用人主体到位
1、提高用人主体的人才意识和人才观念。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决策层、管理层的人才意识和人才观念,特别是推动企业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把企业推向人才资源开发主战场,突出企业的主体主导作用。
2、鼓励引导企业开发人才资源。引导鼓励企业设立人才基金,专项用于人才培养、引进等工作。企业从外地引进我市急需人才遇到困难的,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并解决。积极推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聘请优秀人才兼职服务和吸收引进转化智力成果。
3、对人才开发成效明显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政策激励。引进、培养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或学科带头人贡献突出的或本科以上人才占职工30%以上的企业,对其单位主要领导和对引进开发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其同引进人才相等或高于引进人才的政策待遇并适当奖励。向我市单位推荐引进高层次及短缺人才成功的人才市场或其它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允许其向引进人才的单位收取较高的中介费。
(四)突出重点,积极做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引进、配置工作
1、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基地与网络体系建设,拓宽办学渠道,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现有人才素质,大力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建立高层次及短缺人才定向培养制度,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委托大学和科研机构定向培养硕士生、博士生。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基地和企业技术创新机构的人才孵化器作用,定期举办中青年人才提高班,加快形成一支起核心作用的科技骨干。
2、健全人才选拔制度。在全市各行各业选拔储备一批科技骨干,由市委、市政府重点掌握、稳定、留住一批高层次及短缺骨干人才。把项目资助与人才选拔结合起来,结合启动实施新星创业计划、特快列车计划、小型巨人计划等科技项目的选拔资助工作,每年选拔一批拥有新创意、新技术的归国留学人员,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校生或其他拥有高新技术成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在注册资本金和发展高科技项目上予以资助。继续抓好现有各级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奖励,积极开展主导行业拔尖人才的选拔激励工作。
3、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破除人才使用中的论资排辈现象,打破年限、级别及学历限制,使具备高级职称和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都能顺利晋升获得相应资格,不断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
4、积极引进高层次及短缺人才。认真落实引进人才政策,重点引进我市支柱产业、重大工程、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及短缺人才,积极引进留学人员和国内外智力。坚持招商引资与引才引智相结合,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纳入相应的招贤引智内容,一体化引进人才、资金、项目和科技成果。拓宽渠道,走出去有针对性地引进我市急需的人才。
5、加大留住人才力度。提高人才待遇,积极推动知识、智力、技术成果因素参与收益分配和占有股份。允许职务发明与专利在一定条件下参股或以发明人名义进行转化。对特殊行业和专业的人才实行特殊津贴。放开人才兼职政策,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保守商业技术秘密、不影响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兼职服务,实行兼职兼薪。积极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市企业兼职服务和进行智力成果转化。逐步改善优秀人才的生活、工作条件。进一步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对全市涉及人才奖励的政策、项目进行梳理,规范奖励名称,理顺奖励层次,明确奖励级别与待遇,提高奖励质量。
6、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加强对人才市场和各类人才中介组织的宏观管理,建立协调机制,实现全市各类人才服务机构的有序运转。进一步加强市人才市场的硬件建设、功能建设和机制建设,使市人才市场在各级各类人才服务机构中发挥龙头和导向作用。强化人才市场和各类人才服务机构的猎头功能,面向国内外积极开展人才猎头服务,为我市引进优秀人才。进一步发展启动企业经营者市场和开展测评服务,运用市场机制为我市企业遴选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五)拓宽渠道,增加投入,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物质保障
1、拓宽人才投资渠道。坚持人才投资的市场化方向,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四元化投资体系,壮大人才投资规模。政府用于人才资源开发投资的增长率要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协调并适度超前。企业用于人才资源开发的投资要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或企业集团或社会团体及个人到长春投资人才、智力开发事业。引导个人自主投资学习和实践锻炼,更新知识,提高素质。
2、扩展人才投资方式。坚持以直接投资为主,间接投资为辅,鼓励引导人才投资主体以多种方式投资人才资源开发事业。既要立足于当前集聚高层次及短缺人才的需要,直接投资培养、引进、留住人才。又要着眼长远,大力发展与各类人才切身利益联系紧密及其所关注的公益事业。
3、建立“人才基金”。要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推动作用,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人才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人才引进、奖励、培养等工作。并视财力增长情况,实现人才基金的适度增加。同时,要吸引企业、个人投资人才基金和社会捐助,不断壮大人才基金规模。
长春市“十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为了适应“十五”期间我市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优化人才结构,培养高层次、急需和短缺人才的功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长春市“十五”干部培训规划》和《长春市“十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和人才资源发展目标,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结构调整的实际,立足于开发现有人才,培养高层次、急需和短缺人才,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教育,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
(一)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培训目标
“十五”期间,全市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比率分别达到45%、55%、65%,并以5个百分点的速度逐年递增,到“十五”末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05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普遍接受3次以上继续教育,达到改善人才知识结构,扩大人才规模总量的目的。
(二)高层次、急需和短缺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要大力培养具有高学历和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适时培养汽车、食品、光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等主导产业所需要的急需、短缺人才。每年举办4期高级人才提高班,到2005年共举办20期,参加研修、学习人数达到800人,初步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群体。
(三)项目工程和重点产业人才培养目标
配合我市重点项目和支柱产业发展,“十五”期间每年要选拔200名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重点人才强化培训班,到2005年总计培训1000人,建设一支与发展重点产业和项目工程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对策和措施
“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在发挥原有优势的基础上,站在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高度,突破传统继续教育功能的局限,把继续教育作为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主要载体,创新继续教育机制,改进继续教育方式,丰富继续教育内容,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1、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力和义务。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的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集中或分散使用。扩大继续教育受益面,使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比率逐年增加,“十五”末期达到80%以上。
2、大力实施企业继续教育,推动企业成为继续教育的真正主体。紧密结合企业“三改一加强”的需要,把继续教育渗透到企业生产、科研、管理、销售全过程。要围绕企业科研、开发、技术进步、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开展继续教育,培养高新技术人才、技术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营销策划人才等,为企业发展服务。
3、推进企校挂钩,走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发展之路。要充分发挥我市高等院校多、科研机构多、知识密集的优势,以此为依托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企业举办各种类型的人才培训班,企业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人才研究中心。
4、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培训机构等各种社会力量,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层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50个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在继续教育方面的开放性、灵活性和适应性,逐步建立起培训基地网、社会办学网和远程教育网,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快捷高效的学习条件。
5、改革更新继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在内容上,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加入WTO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按照继续教育“六新”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内容。在方式上,搞开放式办学,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采取研讨、考察、学术交流、专业深造、合作研究以及有组织、有辅导的自学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6、多渠道解决继续教育经费问题。研究建立人才培养基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继续教育事业的支持。按照效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逐步实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培训费用。企事业单位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费用应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不得收取参加继续教育单位的任何费用。
7、建立继续教育保障机制。完善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制度,把继续教育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职称评定、人才流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用人单位三者之间要建立起畅通的需求反馈渠道,形成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协作制度和评估制度,加强各方面的协作配合,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8、加强继续教育的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热爱、关心、支持继续教育的良好风气,促进育人、选人、用人一体化机制的建设,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9、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实施本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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