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和开展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2006〕10号
颁布日期:2006-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2006〕10号

关于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和开展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要目标。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强化政府决策的严肃性,区政府决定,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给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落实工作。对属于本单位为主实施或配合实施的责任目标任务,都要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建立严格的内部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一个责任人,并对每一项任务排出工作进度表。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各单位都要建立和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对任务完成情况加强检查,各牵头部门应及时掌握任务完成进度情况,于每季度末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区政府办公室(党政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其中实事工程进度情况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于每月末上报,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综合汇总并在下季度(月)初进行通报。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面上检查督促工作力度,会同各牵头单位,采取定期(每季、半年和年底)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的办法,对各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表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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