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科学技术协会提交的《黄石市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

黄石市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

(2006—2010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加快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黄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把黄石建设成创新型城市、和谐型社会,促进黄石综合竞争实力突破性提高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发展目标

(一)公众科学文化素养目标

1、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有较显著提高,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现代科技知识培训率达100%。

2、企(事)业科技人员适应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能力、职工技能水平有所增强,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率达100%。

3、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得到提高,每个农户具备掌握和运用一种先进适用农业科学技术的能力,农民的适用技术普及率达50%以上。

4、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学校达到100%,参加各项科普活动的青少年达到70%以上。

5、到2010年,全市公众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民公众科学素养有较大程度提高。

(二)科普场所与设施建设目标

1、建成综合性、现代化、标志性的黄石市科技馆和黄石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并投入使用。

2、形成以市科技馆为中心,县(市)区各类科普场所为网点,街道、乡镇、企业的科普阵地为基础,社会科普设施及资源为支撑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科普设施体系。2010年前,100%的社区有科普宣传橱窗。

3、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命名科普教育基地30家,建设社区科普学校30家;社区科普活动室健全率达100%,农村行政村科普活动室健全率达80%;建设和命名“学生科学俱乐部”20个,建设“小小科技馆”10个。

4、20%以上的社区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三)科普组织机构、网络、队伍建设目标

1、成立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科协独立建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2、基层科普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所有乡镇、街道成立科协,100%的社区和80%的行政村成立科普协会,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组成的科普工作网络。

3、不断完善科普志愿者队伍,巩固城区科普报告团、农村实用技术讲师团、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和科普创作队伍,组建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团。

(四)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目标

1、到2010年,全市50%的县(市)区创建成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30%的乡镇成为科普文明乡镇,30%的行政村成为科普文明村,30%的社区成为科普文明社区,10%的学校成为科技活动示范学校。

2、新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个,命名星级农技协30个、科技示范明星户300户、社区科普示范橱窗50个。

3、建设和支持一批开展科技教育有特色的学校,建成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50个。

(五)科普经费投入增长目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规定,逐年增加科普经费的投入。到2010年,全市科普工作专项经费按全市人口统一测算,不低于人均0.4元。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城区不低于人均0.6—0.8元;其它地区人均不低于0.3—0.5元。

2、科技部门应在重要科技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鼓励青少年科技创新、支持公众科普活动。

3、教育部门要逐年增加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经费的投入,促进青少年科技传播活动的深入开展。

4、文化、卫生、农业、环保、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用于科普的经费投入,应逐年递增。

5、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设施建设,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科普投入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以提高科技意识和科学决策能力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科学素质教育

1、将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之中,使领导干部的科技教育和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2、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知识培训。组织、宣传、科技、人事、党校等部门,将科学技术知识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规划。市科协每年度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举办系列科普报告会1-2场。各县(市)区每年要举行两次面向科级以上干部的高新技术讲座。

3、每年度围绕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和学者开展决策咨询、献计献策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由黄石市政府举办、黄石市科协承办的科技论坛,为各级领导决策提出科学建议。

(二)以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科技素质教育

1、成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制定政策、统一协调我市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2、把青少年科普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科普活动,培育他们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环境意识、进取精神、科学精神和团队精神,使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和公民意识不断提高。

3、进一步完善以“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月”为支撑,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为平台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组织体系,建立科学的活动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保证我市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长期、稳定、全面的向前推进,使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整体水平始终保持在我省前列。

4、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在城市社区建立“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使其成为社区开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重要阵地。

5、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制定相应的考核和奖励制度,调动中小学教师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辅导工作的积极性,分层次、分专题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不断提高辅导水平。

(三)以提高农民致富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民的科学素质教育

1、组织、科技、农业、党校、科协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壮年党员培训1-2次。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农村科技对口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大力推广应用适合本地区的种、养、加先进技术。举办多层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活动,每年培训农业劳动者5万人(次)。

2、发挥各级科协和科技社团的作用,整合各种培训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持证上岗就业,培训、转移就业1万人。

3、力争在全市80%的行政村建成“一站、一栏、一员”,即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邪教,破除封建迷信,改变传统落后的习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以提高企业职工的科学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企业职工的科学素质教育

1、发挥企(事)业单位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大力开展职工科普教育活动,把科普工作与职工岗位培训、企(事)业文化建设、技术创新、产品宣传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提高职工的科技素养带动企业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能力的提高。

2、高新技术园区要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特点,结合高新技术产品宣传和推广,向社会公众展示高新技术产品及生产设备,宣传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最新进展及其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大型企业集团和行业协会要建立行业性的科技展厅,宣传行业科技进步知识。

3、加强企(事)业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加大在高新技术园区、非公企业中建立科协组织的工作力度,增强企(事)业科协的影响力、凝聚力,把企(事)业科协建成名副其实的“科技工作者之家”。

4、积极开展“金桥工程”、“厂会协作行动”,组织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厂矿企业联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提高科技人员的创新水平,搭建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的平台。

(五)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加强城市居民的科学素质教育

1、以“讲科学文明、建和谐社区”为主题,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居民中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2、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的科技、教育、文化、宣传、旅游等资源,把科普工作广泛渗透到街道及社区的各种社会化服务网络中;紧密结合社区居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科普讲座、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科普游园、科普文化广场等活动。

3、开展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4、适应城市老龄化的需要,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建设一批社区科普学校,编印《市民科普教育丛书》10万册。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作用,为他们参与科普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六)开展大型科普活动,创建科普品牌

1、实施“科学素质工程”,打造科普工作品牌。以一年一度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大型科普活动为载体,掀起科普热潮,在全社会形成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

2、每年利用国际纪念日、法定节假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广泛宣传科技知识,促进科普活动的日常化、群众化。

3、开展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推进博物馆、文化馆、旅游景点等文化设施及大专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的标本馆、实验室向社会公众开放。

4、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在公布调查结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领域的科普工作,使公众科技素养以较快的速度提高。

5、充分发挥我市矿冶科研、教学、管理机构和科技人才多的优势,突出矿冶科普特色。引进高科技科普展品,运用科技手段,研制、开发出展现黄石人文、地理、文化、冶炼、旅游等资源的科普展品,每年组织1-2次大型科普展览。

(七)发挥大众传媒、出版机构作用,做好科普宣传

1、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办公益性科普节目和科普专栏,定期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建立黄石科普网;建立身边科学、创造发明、养身保健、心理健康、农村实用技术等内容的科普专题片资料库。

2、积极进行科普手册、科普挂图、科普音像电子作品等科普作品的创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向社会征集科普图书选题,鼓励和资助科普图书的出版发行。

(八)推进科普场馆建设

1、抓紧黄石市科技馆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的建设,争取在2008年前建成开放。

2、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建设独资、股份合作等形式的科普场馆和设施,开展无偿和有偿服务活动。

3、加大对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橱窗、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等各类科普阵地的管理力度,发挥示范作用,促进科普工作经常化和社会化。

(九)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开展科普理论研究

1、将科普工作纳入对外交流的范畴,不断扩大与国内、国外科普团体的联系,在沟通信息和加强了解的基础上,努力增进科普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使科普工作呈现出快速、高效的发展态势。

2、重视科普理论的研究。每两年开展科普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并利用大众传媒把科普理论的研究引向深入。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有利于科普工作持续发展的领导与管理体制

1、认真贯彻国务院提出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方针,将科普工作纳入全市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和协调。

2、开展调研,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尽早建立、健全科普工作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制度,完善奖惩机制。

3、逐步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职称、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科普工作激励机制,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受到社会的承认与尊重,组织培训、进修、考察、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科普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二)发挥科协及其所属团体在科普工作中的主要社会力量作用

1、市科协及其所属团体要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和人才优势,实施“科学素质工程”,大力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

2、加强“城区专家科普报告团”、“农村实用技术讲师团”、“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高校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团”等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3、将市场机制和方法引入科普活动,推进科普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探索与有关经济组织联合举办科普活动的途径,提高科普活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各级科协应积极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全市科普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三)加强各类科普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

1、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为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初步建立科普场所社会化运营机制,推进科普与文化、教育、商业、旅游结合。

2、各有关部门应在组织领导和财力物力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现有科普场馆的维修和改造,以保证现有科普场馆设施功能的发挥。建设、规划部门应将科普宣传橱窗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3、大冶市、阳新县应为科普机构和团体配备科普大蓬车,各城区应建有百米以上科普画廊。

(四)进一步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

1、各级人民政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以推动和保障我市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要相应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

2、加大对社会资金投入科普的引导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热心科普事业的团体和个人捐赠。鼓励民间资金,按市场机制运营科普事业。

(五)发动社会各界组织和参加科普活动

1、我市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工作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2、科技部门要利用科技计划项目,引导科技人员开展科普活动。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应把科技人员从事科普工作的绩效,纳入到考评指标之中。

3、科技研发机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气象、体育、旅游、大众传媒、文化等单位都应结合各自工作开展和支持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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