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6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6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节能目标任务,实现2006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4%、节能量24.2万吨标准煤的工作目标,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能耗属地统计、目标管理考核的原则,将中省和市直企事业单位节能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地。

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责任目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市政府将在年终集中检查考核,并进行奖励惩罚。

附件:2006年度全市节能目标任务分解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6年度全市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2005年能耗量(万吨标煤)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节能量目标(万吨标煤)

1

京山县

63.7

4.4

3.2

2

钟祥市

83.9

4.4

4

3

沙洋县

53.6

4.4

2.5

4

东宝区

103(其中:中、省及市直企业53.9)

4.4

4.5

5

掇刀区

234.7(其中:中、省及市直企业223)4.4

9.5

6

屈家岭管理区

4.1

4.4

0.2

7

沙洋农场监狱管理局

7.0

4.4

0.3

合计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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