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

荆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所称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严格控制新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附后)总量减排工程建设和城市生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情况;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推广实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标日常监督管理。

二、组织领导

成立荆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祥喜市长

副组长黄建宏常务副市长

李祖新副市长

吴方军副市长

成员冯青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宏智市政府副秘书长

钟恒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顺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谈廷祖市监察局局长

余世先市环保局局长

肖夕映市发改委主任

王建国市经委主任

万必勤市建委主任

胡荆琳市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世先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无总量指标或超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总量减排年度计划,重点污染源总量减排计划和措施。按季度上报计划执行情况,各类总量减排工程必须有批文、监测报告和监督检查记录以及设施运行报表。

(三)加强统计工作和数据审核,统计数据一定要全面、真实,统计的总量减排情况要具体到每个污染源。加强信息沟通,从今年起要严格各种数据季报工作,包括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季报表,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征收季报表,建设项目审批季报表,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情况季报表和各种环境统计季报表,已运行和在建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和报表等。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对重点污染源要严格按监测规范要求,废水部分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废气部分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并及时上报。加强检查督办力度,检查分日常检查和暗查两种方式。日常检查每月2次,对重点污染源检查面要达到100%。暗查为不定期,重点污染源暗查面要达到50%以上。

(五)每半年对全市总量减排工作进行一次通报,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提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必须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并说明情况。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办法、监测办法和核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定。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据各地有关三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的正式文件和抽查复核情况进行评定。

(三)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关闭落后产能时间和地方政府减排管理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等有关材料和统计数据进行评定。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按照各地自查、市政府组织考核的工作程序进行。

(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关系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安排工作经费,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各地要根据本方案工作重点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分解落实至主要污染源。8月底以前各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摸底,特别是国控重点污染源的总量减排情况,要具体到每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减排台帐、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关停企业台帐和日常监督管理督查记录,确保顺利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名单

一、国家重点监控废水排放企业名单(20家)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

湖北大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

荆州市东方印染有限公司(荆州市)

荆州市奥达纺织有限公司(荆州市)

湖北楚源高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首市)

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松滋市)

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县)

湖北省公安县龙腾纸业有限公司(公安县)

荆州麒天纸业有限公司(公安县)

公安县真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公安县)

监利大枫纸业有限公司(监利县)

荆州市白马造纸厂(江陵县)

荆州市星铖纸业有限公司(江陵县)

湖北拍马纸业有限公司(荆州区)

荆州市弥市第一造纸厂(荆州区)

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荆州区)

荆州市华鑫纸业有限公司(荆州区)

荆州市山鹰纸业有限公司(荆州区)

荆州市宏云纸业有限公司(已关闭)

荆州市宽宏纸业有限公司(已关闭)

二、国家重点监控废气排放企业名单(15家)

湖北省沙市热电厂(荆州市)

湖北大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

湖北楚源高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首市)

湖北华丽染料工业有限公司(石首市)

湖北松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

松滋市双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

松滋市杨家溶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

松滋市荆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

湖北鄂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

松滋市双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

洪湖市三民化工有限公司(洪湖市)

洪湖市洪江发展有限公司(洪湖市)

荆州市白马造纸厂(江陵县)

湖北拍马纸业有限公司(荆州区)

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荆州区)

三、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企业名单(2家)

荆州市污水处理厂(荆州市)

公安县污水处理厂(公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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