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进度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进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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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进度的通知
南府办〔2004〕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20日,市地名补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召开了全市地名补查工作汇报会。从汇报会的情况看,全市绝大多数县、区都能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南府办〔2003〕23号)要求,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广大地名补查工作人员克服地名补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等困难,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隆安县、新城区、永新区、城北区等县(区)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已进入资料校对、补充、纠正及标图准备工作的阶段。尤其是新城区,目前是全市地名补查工作开展最卓有成效的县(区)之一。新城区党委和政府对该项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保障,城区地名补查办公室和地名补查工作人员积极认真落实,早部署、抓培训、抓试点、抓调查、抓督促,深入实际调查收集各项资料,认真细致填写表文,反复核对修改,已基本完成城区60个社区、10个村委会和辖区6个农场的地名资料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地名补查成果资料规范优质,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汇报过程中也发现,个别县(区)对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此项工作任务抓得不紧,人员不到位,经费不落实,只停留在开会做计划上,地名补查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进度。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的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的工作进度,市人民政府对工作要求再次强调如下:
一、各县(区)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督促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如期完成好本县(区)地名补查工作任务。
二、要进一步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做到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不能因经费问题而影响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各县(区)民政业务部门要积极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培训,深入调查,认真制订工作进度计划,按照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的范围和内容要求,高质量地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外业调查资料汇总和30%的成果制作的各项任务。
四、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办公室要加强指导,认真检查,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验收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任务。
附件:各县区地名补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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