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亳政〔201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皖政〔2010〕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29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307线一级公路建设的意见》(亳政秘〔2013〕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S307线152公里一级公路升级改造,加快实施S202、S305、S203、S308和G105等二级公路路面改善。“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部补、省补资金,择机对G105、S202、S203等已实施路面改善的路段进行两侧拓宽,升级为一级公路,同时加快其他剩余道路的路面改善。

二、职责任务

(一)县、区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杆线升迁、老路段土地确权、土地指标落实、土地申报组卷、土源供应,同步协助完成公路收费站、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建设;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做好前期工作、工程招标、施工管理、交工验收、后期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还款来源;负责保障施工环境。

(二)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规划,申报项目建设计划,争取部补、省补资金;负责审批施工图、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组织项目竣工验收;负责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筹措市级配套资金,或受县区政府委托帮助筹措县区级项目配套资金;落实省政府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专题会议纪要(2012年第106号)精神;负责部补、省补、市补资金的管理;负责一级公路项目统一运作和收费公路统一运营管理。

(四)其他相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立项、工可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用地预审、土地复垦方案等审批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等审批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内的配合、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资金筹措

依据国家和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模式和相关政策,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和路面改善工程,采用"县区为主,市级定额补助,争取部省补助"的建设模式。

(一)上级补助。

积极争取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和路面改善工程部补、省补资金,其中新改建一级公路国道700万元/公里,省道520万元/公里;新改建二级公路国道310万元/公里,省道235万元/公里;二级公路路面改善国道173万元/公里,省道135.5万元/公里。

(二)前期经费。

前期经费指自项目立项至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县、区人民政府承担,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三)征迁补偿费。

征迁补偿费由县、区人民政府承担,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四)市级补助。

一级公路新改建工程:市政府按照300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县、区人民政府定额补助。

路面改善工程及二级公路新改建工程:市政府按照48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县、区人民政府定额补助。

(五)其他建设资金。

总投资扣减部补、省补、市补资金后,其余所有资金均由县、区人民政府自行承担和筹集。

(六)还款来源。

市及县、区用于建设资金的还款来源:一是每年在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分别安排不少于2%的资金;二是土地出让金毛收入的5%;三是交通建设和经营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四是一级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五是公路沿线广告、加油站设施等经营收入;六是新投放出租车的经营权收入。

四、工程管理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负责制、社会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保证体系,规范工程招投标、计量支付和工程变更行为,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强化企业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积极应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规范公路建设市场。

(三)规范运作行为。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前期工作、工程招标、实施和管理、验收审计、后期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规范工作开展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设项目可自建,也可选择专业化的管理单位进行代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指挥长,县、区政府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指挥、调度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部补、省补及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市交投公司统一管理,根据县、区境内开工里程,据实拨付,严禁提前借支或挪作他用。

(三)强化项目监管。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市监察局、审计局从工程招标阶段即提前介入,对建设资金实施过程跟踪审计。

(四)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纳入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每年设置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数和项目补助资金,不予申报交通公路项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工作调度。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指挥长一年至少召开两次调度会,副指挥长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加强日常调度,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确保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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