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涉企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芜政办秘〔2013〕68号
颁布日期:2013-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涉企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和服务平台,切实做好涉企服务工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现就建立完善涉企服务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重点企业(项目)为主线,以建立企业(项目)数据库为基础,以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为支撑,构建企业需求统一受理、办理、反馈平台,让企业反映问题有渠道,解决问题有保障,服务企业有抓手,精准服务有实效,以提高服务企业效能,促进企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

(一)分级建立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数据库。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建立辖区内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2),建立数据库,作为对企业(项目)服务的依据,原则上按季度进行动态更新,并于次月5日前汇总分别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二)建立一对一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制度。

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将本辖区重点企业(项目)按行业进行划分,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实现点对点、一对一服务。

(三)建立企业需求统一受理、办理、反馈、督查制度。

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明确辖区内受理企业问题的单位,由受理单位填写《企业需求情况表》(见附件3)。

受理单位应认真研究所受理问题,填写《企业服务工作交办单》(见附件4),及时分办,并明确办理期限和要求。单一性问题由承办单位直接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由受理单位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办理有难度的,报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处理。确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由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报市政府。

纳入市政府调度的重大项目所涉企业的问题,企业可直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总值班室(传真:3119603、3119663,电话热线:12345)“一个窗口”24小时受理,市政府督办室负责分办,并限时督办。凡是属地政府(管委会)能解决的,应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解决,不得敷衍塞责、层层上交。

承办单位填写《企业服务工作交办反馈单》(见附件5),及时将交办情况、办理进程、处理结果等有关信息反馈企业和交办单位。

要加强对政府关注、企业关切、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项目)反映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推进对企业反映问题的及时解决。

(四)建立健全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相应部门牵头负责,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本区域企业需求的公共服务平台。包括面向企业和职工的工商咨询、法律咨询、财务审计、人力资源、创新创业、金融投资、交通信息发布、质量检测认证、劳动仲裁、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等内容,政府搭台,引导有资质、有影响的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三、其他

(一)市经信委负责牵头指导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完善涉企服务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于本通知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政府督办室(3119663、3119375,[email protected])。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芜湖市重点企业一览表

2.芜湖市重点项目一览表

3.企业需求情况表

4.企业服务工作交办单

5.企业服务工作交办反馈单

2013年6月13日

附件1

芜湖市重点企业一览表

年月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上年销售收入(亿元)

经营范围

企业当年用工数(人)

联系人

职务

联系号码

电子邮箱

所在区域

附件2

芜湖市重点项目一览表

年月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建设

起止年限

计划总投资(亿元)

当年计划完成投资(亿元)

项目

联系人

职务

联系号码

电子邮箱

所在区域

附件3

企业需求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需求

联系方式

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企业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意见

交接单位:

交接人签字:

年月日

注:此表由企业服务受理部门填写。

附件4

企业服务工作交办单

编号:()第号

交办事项

交办要求

交办领导批示

交办日期

年月日

完成时限

年月日

联系方式

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企业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责任(承办)

单位签收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交办单位,一份交承办单位。

附件5

企业服务工作交办反馈单

交办单编号

()第号

交办时间

交办事项

交办领导

批示

承办单位

交办事项

完成情况

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企业反馈

意见

联系人签字:年月日

联系方式

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此表由承办单位填写,在交办完成期限内反馈企业并报交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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