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行政审批大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行政审批大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实施行政审批大提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1月27日

关于实施行政审批大提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创新审批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推进联合审批、加强服务监督,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审批大提速,为芜湖“加快发展、率先崛起”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审批大提速,力争达到:现有市级审批项目清理减少20%、申报材料精简20%、办理环节减少20%、办事时限加快20%、网上申报和受理率提高20%(以上不低于省定目标)。通过5个20%,努力使我市成为审批项目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地区之一。

三、任务分解

(一)清理审批事项。继续清理、调整和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有法律依据但实际工作中不合时宜、难以实施的依法暂缓执行。加大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监管的比重,凡能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事项,一律调整和转变。

(二)精简申报材料。逐项审核项目申报材料,按照依法、不重复原则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要求,一律取消。对虽有规定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也应予以取消、暂缓执行或作为事后监管办理。

(三)压缩办事环节。规范审批事项环节设置,即办件仅设“受理-办结”两个环节,审核审批均应授权窗口首席代表现场受理办结。承诺件原则上按“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运行,将现场踏勘、会议论证、上报审批等环节纳入到审核、审批环节中。

(四)增加即办比重。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提高事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现场办理率,努力压缩承诺件,增加即办件比重。

(五)创新审批方式。减少前置审批事项,适当放宽前置审批,实行前置改后置。推进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和企业登记“一表制”,扩大网上申办、受理比例,更加方便办事企业群众申报和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四、实施步骤

(一)清理上报阶段(2012年12月底前)。各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再清理,认真填写行政审批提速方案申报表,按压缩比例提出精简方案,于2012年12月底前将纸质和电子稿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协调科电话:2963108,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审核规范阶段(2013年1月前)。市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局、发改委、编办等部门成立项目审核组,市法制办负责审批项目清理审核,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流程优化审核,审核组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和基层业务骨干一并参与审核工作。

(三)运行实施阶段(2013年3月前)。清理规范后的市级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因场地、涉密等因素限制并经批准后的项目外,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纳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运行。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3年4月前)。各部门对实施大提速工作进行总结,及时改进存在或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出行政审批提速新方案、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项目应进必进、“两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审批事项及其主要环节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提高现场审批和办结率。对少数部门项目不到位等问题,市有关部门组织进一步清理、逐项解决。

(二)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以联合审批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并完善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和企业登记“一表制”,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加强综合咨询登记和告知,实施“一条龙”办理。

(三)拓展服务范围。主动服务经济大局,开展市政府扶持企业(行业)发展奖补政策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申报办理和兑现工作,完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登记、营运和税费奖励统一办理机制,完善市区两级转办协调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快办事节奏。

(四)强化一窗综合受理和监管。围绕新车入户、企业登记、基本建设和涉水项目四大板块,建立完善“四条龙”服务机制。依托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施“一窗式”综合咨询登记和综合告知服务,不断加强审批服务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对行政审批大提速工作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中,审批部门内各科室、跨部门之间都要加强配合与协调,确保审批大提速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投资和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县区、工业园区的审批服务对接,进一步明确权责,理顺关系,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按方案要求,认真督促检查审批大提速工作的落实情况。由市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重点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违法违规设立的审批事项、应当移交行业协会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事项、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进行督查;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审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强化项目提速督办,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审批大提速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四)各县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审批大提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附件:芜湖市行政审批(服务)大提速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芜湖市行政审批(服务)大提速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报时间:

序号

行政审批

(许可)

项目名称

项目压缩

申报材料压缩

办理环节压缩

办理实现压缩

网上申报受理增加

保留(个)

暂缓执行(个)

下放(个)

原申报材料(项)

现申报材料(项)

原办理环节(个)

现办理环节(个)

原办理时限(天)

现办理时限(天)

原网上申报受理

(是/否)

现网上申报受理

(是/否)

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办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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