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榕政综〔201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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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榕政综〔201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二○一二年三月
前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之中,是团结人民、推动发展的精神支撑。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与科技的结合日益紧密,在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
福州是国务院公布认定的历史文化名城,有着2200多年的建城史,历史上曾六次建城、五次建都,文化昌盛、人文荟萃。早在三国两晋时期,严高、虞愿、江淹等名流已在福州传播中原文化。唐开元年间,福州就设立书院庙学。宋代,福州文化、教育更为发达,出现“路逢十客九青衿,巷南巷北读书声”的盛况。明清时期,福州是亚太地区最为繁荣和最具国际化的城市之一,也是对外开放和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先行地区。近代以来,以林则徐、严复为代表的一大批民族精英从福州走出,打开了中国开眼看世界的大门,推动了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2200多年来,福州沿海外向的区域特色和独特的历史积淀,构成了福州城市的人文底蕴与基本内涵,孕育出了以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和寿山石文化等四大文化品牌为代表的闽都文化。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州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以传承和弘扬闽都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和气魄,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塑造城市灵魂,提升城市品位。2005年,启动了被誉为“明清古建筑博物馆”的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2009年6月,福州三坊七巷入选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三坊七巷历史街区的成功修复和展示开放,有效地保护了城市历史文化,打响了“有福之州、宜居城市”的文化品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建设文化强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福州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第一章福州市“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建设,始终坚持把发展文化事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完善各项政策保障,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新的文化发展观念得到树立和落实,推动文化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2010年,全市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28.3元,比2006年增长了近一倍。
——文化事业政策法规不断健全。200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福州文化强市建设纲要》、《关于进一步扶持福州地方传统艺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保护发展传统工艺美术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州公共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08—2020年)》和《福州市茉莉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事业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建成了福州市艺术学校新校区、台江区文教活动中心、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和连江县五大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场所,完成了31家街道综合文化站和1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扩建工程建设。全市现有群艺馆(文化馆)13家、公共图书馆13家、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173家、农家书屋1395家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支中心1个和县级支中心13个,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初具规模、发挥作用。公共文化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拥有各类文化专业技术人才近2000人,选聘了2230名村级文化协管员。2009年,我市荣获全省村级文化协管员文化技能大赛一等奖。
——广播电视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全市广播电视形成有线、无线、微波、卫星接收相结合的天地一体的混合覆盖网,节目信号覆盖全市绝大部分地区。2010年,我市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8.6%以上,广播综合覆盖率达98.1%以上;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率达85.4%以上。截至2010年,全市已完成58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行政村和自然村通广播电视、349个村的“模改数”、900个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及8个县(市)“中央、省、市、县”四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福州广电集团形成了“两台(福州电视台、福州人民广播电台)一报(文化生活报)一网(福州明珠网)”的发展格局,拥有《攀讲》、《左海之声》等一批特色栏目,媒体舆论引导力、传播力和竞争力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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