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龙政综〔2011〕481号
颁布日期:2011-1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龙政综〔2011〕481号

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政〔2011〕9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闽政〔2011〕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省政府2009年公布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下放56项,取消47项,转变管理方式206项,保留379项。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公开审批对象、条件、内容、时限和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取消的审批项目,进一步强化服务和监管措施;对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落实承接的组织和机构,并加强业务指导;对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实现从行政审批向一般管理和主动服务的转变。

附件:

1.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379项)

2.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56项)

3.取消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47项)

4.转变管理方式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206项)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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