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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龙政综〔2011〕481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龙政综〔2011〕481号
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政〔2011〕9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闽政〔2011〕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省政府2009年公布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下放56项,取消47项,转变管理方式206项,保留379项。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公开审批对象、条件、内容、时限和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取消的审批项目,进一步强化服务和监管措施;对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落实承接的组织和机构,并加强业务指导;对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实现从行政审批向一般管理和主动服务的转变。
附件:
1.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379项)
2.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56项)
3.取消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47项)
4.转变管理方式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206项)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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